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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五粮液该罚吗?
茅台、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被罚4.49亿元的消息一发布,便在市场上引发了该罚款是否合理的争论。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昨天在其个人微博上表示,茅台、五粮液压根不涉及什么国计民生,而且本来就属于奢侈品,实施一些相关的定价策略是理所当然,发改委拿这个开刀是无事生非,充分暴露了反垄断部门滥用权力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自主权的问题。
著名投资人但斌在微博中同样质疑,“白酒业有垄断?真是天大的笑话,两只油老虎呢?”还有市场人士发出疑问,“为何处罚电信运营商那么难,而处罚白酒企业却这么容易”?
虽然存在质疑声音,但北京国纲华辰律师事务所唐晓林律师表示,茅台、五粮液两家酒企是否涉及价格垄断,一是要看这两家企业的产品在同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如果两家企业市场占有率很高,并且存在相互串通涨价、或者存在某种实质性一致涨价行为,那么可以认定两企业违反了反垄断法,但鉴于目前发改委尚没有披露具体信息,对于罚款的正当性还不能确定。
财经晨谭
既要抓住垄断之手
也要堵住垄断之嘴
不知从何时起,提起“茅五”,人们总是会联想到大吃大喝、公款消费……“喝的不买,买的不喝”早已是酒桌上公开的潜规则。
如今,“茅五”终于摊上了大事儿,尽管4.49亿元罚款的消息尚未完全证实,但网络意见却早已“拍手称快”,其兴奋之情毫不逊于当初国家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大电信企业发起的反垄断调查,尽管该调查结果至今仍无下文。
两个普通的酒类企业与垄断沾上联系,即使在市场经济成熟国家亦不曾听闻,更不可想象。按照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价格与需求成反比,价格越高,需求越小,像茅台、五粮液这类售价动辄成千上万的“奢侈品”本应该只能存活在一个小众市场,根本不可能产生当前这种能左右行业价格趋势的影响力,垄断更是天方夜谭。
但不幸的是,就是这样两家不具备任何行政权力,也没有自然垄断资质的白酒企业,不仅在高度竞争的市场中混上了“刚需”的角色,竟然还发展到可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胁迫经销商,甚至有可能建立价格垄断同盟,攫取超额利润的地步,对于这种严重背离市场规律的怪异现象,恐怕仅用“耸人听闻”一词已难以形容。
任何垄断都离不开以对市场的领导或支配地位为前提,茅台、五粮液不管是因触犯了哪条法律法规被罚,始终都离不开他们在高端白酒市场的强势地位。协议垄断、操纵价格势必违反市场原则,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重罚也属情理之中,但如果我们只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对市场进行纠偏,从源头上堵住那些公款吃喝、挥霍无度的嘴,那么“茅五”的市场刚需地位就永远不会改变,垄断的动机与动力就不会消除。
今天茅台、五粮液东窗事发源于厂家和经销商的内讧,而内讧的根本原因是市场需求的下降导致价格的下跌。如果我们对“舌尖上的浪费”不再警惕,如果我们不敢于对公款吃喝严加约束,那么总有一天,垄断大棒们真的还会变本加厉砸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