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此消息在社会上引发热议:我国带薪休假的相关规定5年前就已出台,落实带薪休假为何还要等7年?
有关专家认为,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国民就业领域和企业所有制不同等因素影响,全面落实带薪休假仍需要时间和过程,建议国家有关方面尽快制定分步实施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满足国民旅游休闲的需求。
“带薪休假”遭遇落实难
职工无话语权不能享受
在世界各国早已普遍实施的带薪休假制度,对于许多中国劳动者来说,至今仍是个难以实现的梦。有关专家认为,考虑到我国工业化发展情况,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可能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
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咨询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何建民认为,《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的颁布,表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上的转变,从过去偏重经济发展,转向注重民生发展。现在的关键点在于落实难,全面落实需要时间和过程,这主要与多方面因素有关。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企业所有制不同,相应成本承担的能力不同。目前我国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的城市仅有6个,这6个城市可以说进入发达状态,但大多数城市仍然处在发展中状态。带薪休假意味着职工既要休假又要照发工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带来消费支付能力的差异,这需要一个过渡期,不能“一刀切”。
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全面落实还需时间
早在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便已施行,但从实施现状看,这一政策的落实却喜忧参半。一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企业的职工享受到了休假;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工作的职工,没有享受到带薪休假。
2012年底一项由某媒体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调查显示,有50.4%的受访者直言单位不实行带薪休假;有78.1%的人认为,劳资双方不对等,员工没有话语权。
经营上海一家机械代工作坊的陈龙认为,私营企业落实带薪休假显然不现实。一方面,公司规模小,刚刚能“养家糊口”,如果员工还经常带薪休假,企业就要揭不开锅了。另一方面,以承接小型机械组装生产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接的生意一般都是工期为1个月左右的订单。“如果在1个月之内不能加班加点,完成不了订单就面临着违约的危险。”由于计件工资激励,大部分员工愿意多挣钱,放弃休假。
西方休假制度的推行也不是一蹴而就。有关专家指出,法国在1936年通过一项法律规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劳动者每年可以享受为期两周的带薪假期。20年后,法定带薪假期延长为3周。这项政策经历了几十年,才在法国各个行业内全面实施,带薪假期也才成为法国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的邻居日本同样如此。日本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提出带薪假期政策,直到21世纪初才宣布在国内基本实现带薪假期。国信证券分析师曾光介绍说,日本主要采取“双休制调整+增加法定假日+落实带薪休假”多管齐下的模式,增加国民的休闲时间。政府还规定企业组织旅游的一部分费用可以进入成本。据新华社
“七年之等”需定配套措施
分地区分行业分步骤推进
外国全面实施也有过渡期
带薪休假在我国已经是法定制度——从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到2008年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都明确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华东师范大学旅游系教授楼嘉军认为,带薪休假在我国从制度层面已经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全面落实。针对目前我国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建议国家借鉴国外经验,就带薪休假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步骤地加以推进。
楼嘉军提出四点建议:第一,选择东部发达地区和城市开展先行试点,全面推行带薪休假;第二,规定指导性意见,按照国外做法,带薪休假通常在5月至10月,对此我国也可针对不同行业作出相应规定;第三,要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援助,对拒不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明确相应的处罚规定;第四,在公众认知层面加强宣传引导,带薪休假的时间由员工与企业协商决定,休假应兼顾企业生产任务,避免产生冲突。
“实施带薪休假制度是大势所趋。”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主任吴必虎教授表示,“人人都有度假的权利。我国要实现小康社会,国民休闲也作为全面小康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应该出台相应政策,促使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真正得到落实。”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