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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隐私保护与互联网企业共赢研讨会在京举办

2013年03月11日13:4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手机看新闻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8日讯(记者 徐克强)博客中国主办的网民隐私保护与互联网企业共赢研讨会日前在北京举行。研讨会由数字论坛资深成员、《21世纪商业评论》执行主编吴伯凡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北京启明星辰公司首席战略官潘柱廷、360公司首席隐私官谭晓生、著名学者评论人刘仰等企业代表、法学专家和知名博主等数十人出席会议。

  《21世纪商业评论》执行主编吴伯凡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互联网时代,有的互联网企业出现只关注网络经济价值而忽视网络法律建设的现象,在提高服务与网民隐私保护之间产生悖论。全社会应该大力解决这个问题,实现网民隐私保护与互联网企业共赢。

  互联网实验室发布《网络隐私与用户边界》的报告提出了以下几类涉及网络隐私的争议行为,包含不告而取、跨站跟踪、不告而入、网络监视、网络上泄漏、恶意传播个人隐私、诽谤中伤、冒名传播信息资料、暴力骚扰和利用电子邮件系统发布垃圾邮件等。报告同时指出,在互联网时代,目前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没有明确的界限。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应该用市场经济的方法调节,过渡保护不利于创新商务模式的形成。

  北京启明星辰公司首席战略官潘柱廷认为,当今时代寻求网络隐私的刚性边界很困难,需要通过立法和制定标准去解决隐私问题。两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董正伟、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表示,提高企业犯罪成本,是避免个人信息被滥用的最有效手段。

  360公司首席隐私官谭晓生表示,流氓软件与“钓鱼产业”已经成为阻碍互联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毒瘤。随着互联网各项应用技术的开发,流氓软件与“钓鱼产业”现象层出不穷。与此同时,频发的网络个人隐私泄露事件和中国互联网寡头格局,使得“反流氓”、“反隐私跟踪”、“反垄断”、“反钓鱼”将成为2013年中国互联网产业四大关键词。

  多位专家在研讨会上建议,我国应建立健全网络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制度。虽然,目前国内对于网络隐私保护等相关立法与国外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给予网民知情权、选择权等足够充分的权利,并通过规范企业责任来对网络个人隐私保护进行限定。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成晓霞、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学前教育专家陈玉英、资深博客司马平邦、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万涛、博客中国副总裁谷龙、互联网实验室分析师胡怀亮和博客中国资深编辑张明等先后在研讨会上发言。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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