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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国企改革有望年内开启 分类监管成焦点

2013年03月13日14: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近期,新一轮国企改革即将开启的消息引发关注,消息称国资委正着手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改革方案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值得关注的是,广东已在分类推进国企改革上先行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各司局密集调研广东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作参考。

  国企改革方案有望上半年出台

  据《经济参考报》13日报道,国资委正着手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就下一步国企改革方向和路径进行相关调研;如进展顺利,改革方案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国资委主任王勇此前在全国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国资委将研究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在总结国有企业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

  据《国企》杂志13日报道,从1978年至1992年间国企改革放权让利的初步探索,到1993年至2003年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创新,再到2004年至今国企改革的不断纵深推进,被称作“最难啃的骨头”的国企改革,已经试验了多种经济学理论提供的路径,至今仍然“在路上”。

  回望35年的国企改革史,争论的波峰出现了三次:第一次是1981年-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前,争论焦点是计划经济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第二次是1989-1992年党的十四大前,争论焦点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2004年,轰动一时的“郎顾之争”点燃了第三次改革争论的火焰,争论焦点是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如今,第四次争论高潮已然汹涌而至。

  广东率先探索国企分类改革

  新一轮国企改革序幕即将开启虽然令人振奋,但对于“下一轮国企改革应该怎么走”,各界争议颇多。值得关注的是,广东已在分类推进国企改革上先行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各司局密集调研广东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作参考。

  据羊城晚报13日报道,广东于去年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改革意见》提出,从功能定位的角度,把国有企业分为竞争性和准公共性两大类,并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和重点。

  广东还率先提出,作为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将按照竞争择优原则选拔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实现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市场化、职业化。力争“十二五”末,省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半数以上实现市场化选聘和企业化管理。以后国企新提拔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将全部实行任期制,同时实施契约化、市场化管理。

  据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广州拟将102家未纳入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包括2家银行)全部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统一监管、统一授权、统一制度”,并以此为契机,以“规范管理、保值增值、做大做强”为目标,制定一揽子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方案,涉及管理体制、企业制度、产权管理、资本预算、劳动人事、班子建设等方面。

  顶层设计应明确功能型企业范畴

  由于行业属性不同,国企的社会责任负担也不一致。对国企实施分类监管,成为一大猜想。

  据《国企》杂志13日报道,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的说法:“目前国企大体上可以分为功能性国企和竞争性国企两种类型。”所谓功能性国企包括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公交地铁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从事重要资源开发的企业,以及军工、大飞机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企业。这些企业虽然也有盈利需求,但是更重要的是社会职责和战略任务。竞争型国企则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追逐利润为先。

  但分类监管也存在一些问题,分析称,在现行考核机制下,这两类企业往往混为一谈,虽然具体考核指标有区别,但考核办法基本一样。毫无疑问,这会影响考核的公平性,更会削弱功能性企业履行社会职能的积极性。

  对此有专家指出,顶层设计中予以明确,哪些企业属于功能型企业范畴。“对这一部分企业,不应以营利作为目标,不应该考核EVI,而应考核其对国家的战略贡献、对国家某个方面的实力提升。他应该有特殊的考核维度,而不是大一统的考核标准。”(李金磊)

(责任编辑:聂丛笑、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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