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和宋某在当当网购买了20台iPhone4手机,后被证实是返修机,他们起诉当当网兑现“假一赔五”承诺,并一审胜诉。记者昨天获悉,当当网已向市二中院上诉。
2011年8月10日,陈某、宋某分别在当当网下单各购买了10台iPhone4手机,每台单价4850元。该手机分别由当当网商家天禧通手机专营店销售,并通过快递交付。
随后,陈某和宋某分别诉至一审法院称,自己收货后发现手机包装已拆封,故委托苹果公司对手机进行检测。苹果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显示,其中19台手机为返修机,1台手机在苹果公司系统中显示不存在该序列号。
二人多次向天禧通专营店及当当网申请退货并主张赔偿,均遭拒绝,于是起诉要求当当网的共同经营者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退还货款。
两被告共同辩称,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手机是天禧通专营店销售,两被告仅是网络平台提供者,并非商品销售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手机由天禧通公司发出,发票由该公司开具,应追加该公司为被告;苹果公司并非国家质检机构,原告提供的苹果公司的检测报告显示涉案手机为返修机,但是返修机并非假货,不适用“假一赔五”。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作为当当网的注册用户,其在当当网的商家购物是出于对当当网保证出售正品行货的信赖,其起诉当当网的经营者为被告并无不妥。
对于返修机是否是假货的问题,法院认为,当当网在其网站上承诺所经营的商品全部为正规渠道品牌商品,决不允许经营假货等非正规商品。涉案手机经苹果公司检测为返修机,与当当网对消费者承诺的商品品质不符,故法院认定涉案手机构成当当网承诺之“假一赔五”的假货,当当网应履行其承诺。
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退还给原告每人24.2万余元赔偿金。两被告不服,上诉至市二中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