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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2012年我国GDP增长7.8% 2013年预期增长7.5%【5】

2013年03月20日07:4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五)加快产业转型升级。(1)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策引导,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原则,把化解过剩产能与加强节能减排、调整生产力布局和改造传统产业结合起来,通过多种方式消化、转移、整合、淘汰一批产能。发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作用,制定实施钢铁、石化、有色、建材、造船、轻纺等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调整规划。严格执行技术、能耗、环保、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2)强化创新驱动。启动“十二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科技重大专项和“创新2020”工程。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落实并完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扩大创业投资规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启动实施医疗器械、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大专项。推进“宽带中国”等重大信息化工程,强化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3)加强交通能源建设。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2013年,预期新建铁路投产里程5200公里以上、新建公路8万公里、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100个、运输机场10个左右。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全年新增水电装机2100万千瓦、核电324万千瓦、风电1800万千瓦、光伏发电1000万千瓦。(4)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发展研发设计、软件服务、电子商务等高技术服务业,推动节能环保技术服务和设施社会化、专业化运营。加快服务业重要领域体制创新,开展国家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建设。2013年,服务业增加值预期增长7.9%。

  (六)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1)加强统筹谋划。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节约用地、因地制宜、提高质量。编制出台城镇化发展规划。合理控制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规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在资源环境承载条件较好的地区培育发展城市群。加强区域规划、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的协调衔接。引导和规范新城新区健康发展。2013年,城镇化率预期达到53.37%。(2)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与城镇化布局的衔接。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加快城镇供暖设施建设与改造,强化城市地下管网设施、排水与暴雨内涝防治综合体系建设。建立可持续的市政建设投融资机制。(3)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使在城镇已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有序转为城镇居民。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向常住人口覆盖。

  (七)推动区域协调发展。(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立足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充分考虑市场容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推动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2)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健全西部大开发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继续在西部地区布局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向西开放,打造一批沿边和内陆开发开放高地。落实促进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跨越式发展的政策措施。(3)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研究制定新十年振兴战略政策文件,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开放,促进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开展城区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试点。(4)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深入落实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鼓励中部地区加强合作、扩大开放,发挥比较优势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5)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鼓励东部地区在行政管理、金融体制等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支持东部地区加快转型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研究制定海洋发展战略,抓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6)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推进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加大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投入力度,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加快发展。

  (八)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1)完善政策机制。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落实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实施鼓励分布式能源建设、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煤层气入网的政策。研究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2)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继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试点。大力发展节能、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产业。加快脱硫脱硝、生活垃圾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抓好公共机构、交通运输、建筑、商业、民用等领域节能减排。继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2013年,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6%和8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1亿吨。(3)加快发展循环经济。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发展绿色矿业,推进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启动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加快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建设。(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重点流域和区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加强PM2.5监测和信息发布,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开展区域联防联控。(5)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制定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总体战略,发布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全面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稳步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建立全国碳交易体系。广泛进行政策对话和国际合作,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九)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1)加强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深入研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提出改革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出台并落实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落实并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管理法规,在民间投资进入能源、铁路、金融等重点领域方面取得新突破。(3)稳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实施天然气价格改革。组织实施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方案。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试行居民阶梯气价。改革完善铁路运输价格形成机制。(4)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医保城乡统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稳步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以县级医院为重点,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加快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5)加快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逐步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和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稳步推进利率和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因地制宜发展面向农村和社区的小型金融机构,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抓紧修订出台新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落实并完善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7)继续推进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改革。全面推进以公平和质量为重点的教育改革试点,加快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健全国家科技重大决策机制,深化科技经费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引导鼓励非营利文化机构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持把深化沿海开放与扩大内陆和沿边开放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1)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落实和完善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巩固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积极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重要原材料、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进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承接服务外包。妥善处理贸易摩擦。(2)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加强外商投资管理和政策体系建设,完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促进外资产业结构优化。继续用好国外贷款,提高贷款使用效益。2013年,非金融领域外商直接投资预期达到1130亿美元,增长1.2%。(3)加快走出去步伐。完善境外投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健全境外投资产业导向和国别指导政策,支持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继续做好对外援助工作。2013年,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预期达到887亿美元,增长15%。

  (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1)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统筹城乡、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2)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加强对农民工和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援助制度。(3)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促进城乡各项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对象、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和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加强基层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2013年,力争城镇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和新农保的参保人数分别增长3.1%、1%、2.7%和3.7%,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与上年基本持平。(4)切实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支持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抓紧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加大住房建设土地供应,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5)加快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支持中西部农村幼儿园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促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2013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2.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6%,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生694万人,研究生60.8万人。(6)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城乡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儿童医疗服务体系、重大疾病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高妇幼保健水平。2013年,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达到3.98张,增长6.7%。(7)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西新工程、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继续实施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专项。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8)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加大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等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交流合作。深化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支持香港培育新兴优势产业,进一步巩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推进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后续协商和实施,不断提高两岸经贸和产业合作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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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海霞、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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