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收入改革”不该搁置(网络配图)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推出已经接近两个月,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已经展开实际行动,方式是“先易后难、逐步推进”,比如在收入差距拉大的现实下,改革将优先着手基层员工,而对于饱受诟病的央企高管收入则暂时搁置。(3月30日《中国经营报》)
据报道,央企高管收入改革之所以暂时搁置,是因为改革相对要难。“先易后难”是我们一贯遵循的改革思路,这种思路的优点是,集中精力让容易改革的地方先行改革,让改革早日见到效果,不至于停滞。但这种改革思路也有弊端,即没有勇气啃“硬骨头”,绕着困难走,影响改革整体效果。
以收入分配改革为例,先着手改善基层员工收入,能让基层员工率先享受改革成果。但是,收入分配改革是一个整体,如果暂时搁置央企高管收入改革 ,基层员工收入即便增加了,但缩小收入差距的效果也很有限。之前,收入分配改革定调“提低”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水平,“扩中”扩大中等收入人群规模,“调高”调节高收入者收入。显然,收入分配改革需要“三轮驱动”,如果“提低”、“扩中”、“调高”不能同时推进,恐怕很难在合理时间内实现改革预期目标。
笔者认为,越是“难啃的骨头”越要去啃,任何改革都会面临阻力,如果总是绕开阻力走,就会给人留下一种印象:改革太“软”,不敢去碰“硬钉子”,有意给被改革对象获取利益的机会。央企高管收入不合理,主要原因在于企业治理结构不合理。央企大多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应由董事会来决定,但实际情况却是央企高管自定工资、补贴等。尽管《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规定,央企领导人员不得“自定薪酬、奖励、津贴、补贴和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等,超出出资人或董事会核定的薪酬项目和标准发放薪酬、支付福利保障待遇”。但这一规定的执行效果并不乐观。
改革央企高管收入的前提是公开他们的收入,但除了上市公司部分高管外,其他央企高管收入均不透明,有关部门多年前曾承诺“适时公布”,但至今没有下文。毫无疑问,只有彻底公开央企高管收入,才能讨论收入是否合理,才能有针对性地改革,才能让央企高管收入与央企绩效、社会责任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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