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进入会签阶段同步,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在内的多个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对央企高管收入“公示”进行探讨和可行性研究。国资委内部人士透露,“公示”央企高管收入,“将在必要的时候进行”。
在此之前,尽管中央直属企业拥有大量上市公司,部分央企高管直接兼任上市公司高管,从而使他们在上市公司的收入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而公开,但其余未兼任上市公司高管,以及非上市公司收入并未公开。
与此同时,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也已进入会签阶段,除原牵头单位国家发改委外,国资委分配局也已参与到这一“框架和方向性”的制定当中。不过,央企高管收入公示作为一项较为具体的内容,将不会出现在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
公示收入 弥合内部差距
原本2012年年底被预设为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出台的时间点,但是,时间流逝,该方案却没有出台。“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是必然的,在本届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将予以公布。”参与制订方案的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这也是政府高层即将兑现的承诺。”
按照国务院工作安排,国家发改委牵头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参与其中。由于该方案涉及大量央企、国有企业的问题,目前,国资委分配局已经开始参与相关工作。国资委分配局是国资委内部主管央企职工、高管收入的主要部门。
记者了解到,在参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有关工作的过程中,各方多次向国资委分配局进行沟通,探讨公示央企高管薪酬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而目前,包括国资委在内的有关政府部门,也已经开始研究和探讨“公示央企高管收入”的实现方式和技术路径。
参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一位权威专家也向记者证实,“垄断行业的央企收入将会被公示,至少高管的收入需要公示以做到更加透明。”
按照目前中央直属企业高管薪酬管理的制度框架,央企高管的收入由国资委统一确定,而央企内部员工的收入则由企业内部确定。由于大量央企拥有上市公司,部分央企高管兼任上市公司高管,其上市公司所获收入随公司信息披露而公开,但上市公司以外的收入以及未在上市公司兼职的高管,其收入并未公示。
实际上,由于央企“一二把手”系由中央组织部进行考察,并经该部任命,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拥有“行政级别”的“央企一二把手”,在任职过程中,须向有关部门进行财产申报。
横向协调之难
2010年4月11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曾公开表示,当年度央企高管平均年薪为58万元人民币,并称相比其他所有制企业,“年薪并不算高”。
即便如此,在新近召开的国有资产监管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讲话时透露,中船集团主要负责人带头降薪30%,并明确“领导降薪幅度大于中层干部,干部降薪幅度大于一般员工”。然而,如何横向调节央企之间薪酬水平的差距,却远比央企高管的收入问题“复杂得多”。
“其实,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意见,收入偏高的行业需要降低,收入偏低的行业需要提高工资。”在外界普遍质疑央企,并希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制约央企的同时,“央企存在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参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制定的人士称。
上述人士向记者透露,“那些普遍比同行业社会收入明显较高的领域,将会降低收入。”
在讨论央企高管年薪的同时,一位来自中石化某油田的技术人员向记者表示,不同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也非常大。
“我作为最基层的技术人员,一年收入是5万元左右,这在行业中是非常少的,现在很多同事都跳槽去中海油和中石油。跳槽去同业央企的同事,年收入在我们的3倍以上,甚至达到20万元。”记者就这一数字向中海油进行求证,相关联系人和部门电话均无人接听。
在调节央企内部收入差距的问题上,国资委也在不遗余力地协调。2009年,国资委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完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要控制企业人工成本,使企业人工成本水平与企业发展战略和竞争力相适应”。
国资委人士向记者表示:“中石化、中石油都是世界500强企业,需要有更高端的人才。现在,只有硕士和博士才能够进入央企,因此给这些人才更好的收入,是符合市场经济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