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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 北京执行京Ⅴ排放标准

2013年01月25日07:0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本报北京1月24日电 (记者王明浩)从2月1日起,北京将执行相当于欧Ⅴ标准的京Ⅴ标准,新车排放标准要求率先与国际接轨。根据测算,京Ⅴ实施后,单车排放与国Ⅳ相比降低40%左右。

  北京市环保局23日发布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即京Ⅴ标准。根据方案,本市2月1日起,停止受理汽车企业申报符合第四阶段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型,不再发布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型环保目录;同时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京Ⅴ标准的公交和环卫用途重型柴油车。此外从3月1日起,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京Ⅴ标准的轻型汽油车。达标车辆将发放蓝色环保标志。

  截至1月23日,北京已公布了符合京Ⅴ标准的车型1300余种。为严控细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污染,北京在第五阶段仍不发展轻型柴油车。

(责任编辑:杨迪、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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