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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江南公司一年内三遭起诉 均因财务纠纷成被告【2】

2013年06月05日21: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手机看新闻

上海兰会所因拖欠房租被诉讨3800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因拖欠租金超期,房东向上海兰会所发通知解除租赁合同,并于去年底将上海俏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俏江南”)及上海菲特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菲特兰”,原为上海兰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根据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索赔3800多万元。

“如果严格按照违约条款计算,他们需要赔一亿多元,但是房产所有人暂时主张3800多万元。”据房东代理律师透露,该案已经在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受理,并接到通知将于2013年1月7日开庭。

据了解,在这之前,兰会所方面曾以经营状况不良,向房东两次申请减租及延期支付租金,坦承“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亏损缘由则指向“风水因素”。

此外,上海兰会所所在的广东路102号房产,拥有百年历史,为“上海市第三批优秀历史建筑”之一,原产权所有人为周小弟,近日因相关案件,在两次流拍之后,该房产已被自然人李苗以1.5亿元拍下。这一过程中,因周小弟申诉,最高院两次向上海高院发文过问,而该房产则被疑遭“半价”拍出。

张兰因赠房未过户被诉

据法制晚报报道,北京俏江南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兰,被公司创始人马先生起诉过户房产后,案件出现新的情况。朝阳法院通报,办案法官与张兰所在地派出所核实,张兰已于去年9月17日注销户口,现身份情况不明。

原告马先生称,他是俏江南创始人之一,因身体原因离职。

马先生说,2004年12月,他与张兰和俏江南签订了两份《离职补偿协议》,其中第二份协议约定,张兰将其名下位于朝阳区蓝筹名座的一套房子转让给他作为补偿,房屋贷款由张兰负担。

马先生说,协议签订后,他一直居住在这套房中,目前房贷已经偿还完毕,但张兰至今仍不办理过户手续。

2012年9月,马先生起诉张兰,要求协助房产过户。

朝阳法院办案法官向张兰的户籍地和俏江南公司住所地邮寄的起诉书和开庭传票均被退回。(记者郑常泰)

(责编:聂丛笑、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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