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官方网站28日发布消息称:“近日,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
此前,审计署已先后两次组织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2011年,审计署审计发现,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
2012年至2013年,审计署又组织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变化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发现,经过两年时间,上述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增长了12.94%。这两次审计结果,审计署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也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今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报告时建议,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抓紧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
(责编:田原、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