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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纪委核查赛诺菲行贿门

2013年08月10日08:27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国家卫计委已责成涉事医院属地卫生部门调查;业内人士称是否属“商业贿赂”界定有难度

8月9日,上海赛诺菲医药公司。前日,有媒体报道,赛诺菲被曝借“研究者费”名义,在6年前向中国79家医院、503位医生支付约169万元的费用,将这家跨国制药巨头推上风口浪尖。翁磊 摄

针对媒体报道的知名药企、法国赛诺菲公司涉嫌向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多家医院、医生行贿一事,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国家卫计委已责成涉事医院属地卫生部门调查。另据了解,北京市纪委已牵头成立市级联合调查组核查此事,北京市卫生局也表示将积极配合。

属地卫生部门调查涉事医院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接踵发生的GSK医药贿赂、赛诺菲被曝行贿中国医生事件,邓海华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

他强调,国家卫生计生委坚决支持和配合司法机关对于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接受商业贿赂的医务人员坚决进行查处,决不姑息。

邓海华表示,国家卫计委坚决支持、配合司法机关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坚持行贿受贿一块儿查,对于行贿的企业和个人进一步完善不良记录制度”;另一方面将结合深化医改,推动相关问题的源头治本工作。

商业贿赂可移交司法部门

记者昨天了解到,对于“赛诺菲被曝行贿中国医生”事件,北京市纪委已经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核查。

北京市卫生局昨日也表示,已知晓并关注此事,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展开调查。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钟东波说,收受商业贿赂是医疗行业早已明令禁止的行为,对于违法违规人员,将会依法查处。

市卫生局表示,医生收受药品公司回扣,是生产厂家、医药公司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属于商业贿赂,归纪检部门监管,情节严重者将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现状

涉事两药品为临床常用药

此次“赛诺菲行贿门”爆料人向媒体提供的材料中,集中反映了赛诺菲的两种药物——“安博维”、“安博诺”的销售及医生获得所谓“研究者费”的情况。据了解,两药品均属降压药,北京各大医院都有,是一种临床常用药。

根据国家发改委在2007年1月的定价,规格为7片/盒、每片150mg“安博维”每盒37.4元,“安博诺”每盒44.2元。记者昨天从部分被“点名”的医院了解到,院方正在了解情况并核实信息。

被指涉事医院之一、中日友好医院一名医生表示,根据医改、卫生部门的要求,目前北京各医院严控“大处方”和“代开药”等行为。记者试图从中日友好医院开出这两种药品,医生表示不能违反规定。

85岁的曹先生患有高血压,常年在宣武医院看病,他昨天表示从未吃过这两种药,医生给他开的药是“寿比山”。

(责编:张瑾琳、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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