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卡侬方面给出的理由是,产品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他们只承担50%的责任,造成方先生孩子耳朵受伤有产品的责任,也有使用的责任。可是方先生觉得,这款耳塞在说明书中写着儿童也可以使用,而且使用过程也没有什么不当的方法,怎么会有所谓的使用责任呢?
方先生:没有写儿童专用,但是它上面写了可以给儿童用,就说给儿童用的时候要注意一点。大概30块钱,就是一个透明的、硅胶的、易碎的东西,但是东西现在已经被他拿走了。他就是说如果产品有什么损害的话,一个是产品责任,一个是使用责任。然后我就说,不可能没有任何根据就说使用责任是50%,产品责任是50%,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后面他自己就觉得理亏了,他们就自己提出那个3000块钱的方案来了。
那个耳塞我们就是给孩子戴上去,游完泳然后就拿下来了。说明书也没有很详细的写,因为它有差不多几个国家的文字,一个国家一小块,一小块就写了几句话,也没有很详细的操作流程什么的。这事不可能会存在什么使用不当,我们大人不可能把这个强塞在小孩子耳朵里面的。
尽管现在孩子的耳朵已经好多了,但是迪卡侬方面处理事情的态度让方先生越想越气愤,先是说有使用责任,然后是推到保险公司身上,或者就是一直拖延不予解决。
方先生:他们公司那个态度、做事方式完全不应该是这样的,把责任推到他们的保险公司那边,我们买东西是找他们买的,又不是找保险公司买的。最开始的时候,他说要我们配合他们向保险公司走这么一个流程,他们说需要我们配合他们提供哪些材料、资料给保险公司,我们就把事情的经过写给他们,医院的材料我们也都发给他了,但是你发给他的时候,他完全不理会你。后来我催他,他才回复过来。
而且,迪卡侬方面负责商谈的工作人员提出的最新方案,也就是赔偿方先生现金3000元以及购物券,方先生已经同意接受了。但是在最终成文的时候对方却出尔反尔,方先生认为这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品牌处理问题的方式。最终迪卡侬方面坚持通过保险公司的方式进行解决,不再给予私下赔偿。而方先生也投诉到了相关的工商部门,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方先生:他说那个3000块钱方案的时候,我说你是否要向你们领导确认?如果你要确认的话你现在立马跟他确认,他很肯定的说没有问题,肯定可以让领导签字的。但是后面让他文字确认的时候,他就说领导不同意了,所以我觉得完全就是耍我们。
记者也试图联系了当时与方先生处理这件事情的埃迪先生,但是他拒绝透露更多的细节。
埃迪:对,这个事情我清楚。按照我们公司内部的一个报告机制,只要是跟外部接触的会由我们公关部门来统一接洽的,如果您有需要的话,我也可以把公关的电话告诉您。他也知道整体的、详细事件的经过,我已经通过内部流程把事情报告上去了。
根据埃迪先生提供的公关部的电话,记者拨打了很多次,始终是无法接通。截至目前我们也没有得到迪卡侬公司对这个事件的最终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