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5日电 (薛白)今日,由中国银监会和世界银行主办,中国工商银行协办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银监会消费者保护局局长刘元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他指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银行监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银行监管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刘元介绍,中国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的提出,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以后。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五大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超过了25%,资本充足率达不到4%,在那种情况下,国际舆论一致认为中国的银行面临着技术上已经破产的局面。所以在当时的情况下,作为中国的监管部门,主要的精力还是放在了化解风险上和银行业体系的进一步改革上。从2009年开始,一方面,各银行在面临着大发展的形势下,创新的动力不断加强,创新的速度越来越快。新的产品对于消费者来说越来越难以读懂。另一方面,银行的经营行为和推销行为出现了一些偏差,往往为了抢占地盘、增加规模,出现部分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因此,银监会在2012年5月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刘元说,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的定位区别于国际上其他国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设立在银行监管的内部,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概念。这一方面加强了风险监管,保障银行的安全,最终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通过严格的行为监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最终达到行业的稳定。这两个目标最终合在一起,因为只有消费者信任银行,银行才能安全,只有银行安全,才能最终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