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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定土地出让金一年内缴清

孙远

2013年10月11日08:31    来源:经济参考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安徽规定土地出让金一年内缴清

  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安徽省近日出台多项提高拿地“门槛”举措,今后单宗土地出让金原则上一年内缴清,对新增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两年未征收地区,将收回农用地转用指标。

  安徽将严格实行建设用地“净地”出让。出让的建设用地必须是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禁止“毛地”出让,禁止以不公开形式给特定对象特殊政策。

  在土地价款征收管理上,安徽明确规定,单宗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价款的50%,分期缴纳的余款原则上1年内缴清,特殊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用地经批准最长不超过2年缴清。

  对土地出让价款未全部缴纳的,安徽要求,不得发放土地使用证,不得按照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分割发证,不得以任何方式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土地价款。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每季度将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安徽还将强化土地批后监管。新增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满9个月未实施征收的,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市、县人民政府限期征收;对超过2年未征收的,由省政府收回农用地转用指标。市、县人民政府应及时依法供地,对前3年累计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低于50%的,暂停审批该市、县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并相应核减其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提高拿地“门槛”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防止土地投机和炒卖土地行为,同时也将降低批而未征、捂地圈地、低效用地等现象的发生率。(孙远)

(责编:李彤、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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