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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型商品房是啥房(民生·民声)

陆娅楠

2013年11月22日03:53    来源: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无论什么形式的政策性住房,其基本功能只能是保障居民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应承担为家庭财产保值增值的功能,更不应成为一种谋利机制。自住型商品房的供应规划、申购门槛与监管制度应进一步细化完善,挤出财富效应

  

  获悉“自住型商品房”,还得从三通电话说起。“京七条”颁布当天,一位同事焦虑地来电咨询,到底是交押金杀入东六环某楼盘的开盘抽签,还是转去轮候自住型商品房;一位轮候限价房5年仍未中签的采访对象问我,这次“中奖率”是否会提升;还有位身家颇丰的老友打起小算盘,“找机会搞几套,出租或是倒手,肯定都能升值!”

  自住型商品房能在不同收入人群中激起共鸣,源于其释放的信息颇具诱惑:房子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最大可达140平方米;购买无收入门槛,能买商品房的都能买该房;价格比市价便宜30%。在楼市持续高烧的北京,一套七折商品房那得多抢手啊!

  然而,诱惑背后更值得关注的,是担心分配不公的社会焦虑。尽管有5年禁售期,但转手时只需按买价与出售时周边房价差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这样的七折房如何避免权力寻租?户型以90平方米为主,市场需求量最大,虽然名曰自住,但就算空置或出租,谁能辨别?自住型商品房还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相关机构利用自有用地开发建设,会否催生一批“特权房”、“定向房”?

  这些担忧并非多余。自住型商品房,名义上是七折商品房,但它享受了土地优惠,含有公共福利因素,不能在市场自由买卖,本质还是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分配的人为干扰因素较大,确实有分配不公的“前科”。经适房、限价房等共有产权保障房之所以争议较大,就是因为制度设计不完善,让保障房沦为权力寻租、财富二次分配的投机品。自住型商品房的分配和监管制度,目前仍未细化,难免让人担忧。

  其实,旨在关注夹心层住房问题的自住型商品房,制度设计初衷是好的。在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作为城市中坚力量的中等及中低收入家庭,虽然具有一定的支付能力,但攒钱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许多城市新移民、新就业人口组成的三口之家,蜗居在40多平方米的租赁房里。因此,不将“夹心层”简单地推向市场,而是形成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体现了城市更温暖的公共关怀。

  但是,无论是什么形式的政策性住房,其基本功能只能是保障居民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它不应承担为家庭财产保值增值的功能,更不应成为一种谋利机制。为此,自住型商品房的供应规划、申购门槛与监管制度都应进一步细化完善,挤出财富效应。像北京这样地少人多的城市,政策性住房还应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像百平方米以上的舒适型住房,特别是140平方米的享受型住房应该考虑取消;为缓解市场供求紧张,保证“夹心层”两条腿走路,自住型商品房的土地供应最好是增量,而不是与普通商品房抢份额;既然政策性住房的根本功能是解决居住困难,那么就该将已拥有舒适性住房的申购家庭排除在外,哪怕这个家庭只拥有一套住房;为了更好地监管,还应尽快实现住房信息联网以有效监管。

  换言之,自住型商品房的政策导向没有问题,但要在其基本功能上细化制度设计,防止其成为谋利的工具,才是自住型商品房亟待解决的问题。


  《 人民日报 》( 2013年11月22日 17 版)
(责编:郝帅、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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