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天
收银员拿走500元营业款
■在收银时廖姓女员工趁人不注意从中抽取百元大钞
老板说,招人一定要收集好对方身份信息
小超市老板一片好心,在没有看过对方身份证的情况下,留下年轻女孩做收银员。谁曾想,这个女孩在上班第二天就不辞而别,走时还拿走店内500多元营业款。
超市多了名新同事
昨日下午,重庆晚报记者来到渝中区大坪这家便利店。便利店负责人夏女士称,这个女孩是头天晚上招聘的新员工。
“女孩有点胖,穿得挺朴素,看上去也很老实。”5月16日,夏女士来店里上班时,见到了这个新同事。
不过,每当她找女孩要身份证时,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16日说身份证放姐姐家了,17日又说丢失了需要补办。”夏女士说,女孩既不提供身份证件,也不留下联系电话,只称自己姓廖,今年18岁,半个月前刚从老家云南来重庆打工。
尽管如此,夏女士还是让女孩留在了店中,“她看上去老实得很,我也没想太多,只是喊她尽快把身份证拿来做入职登记。”
失踪偷走营业款
让夏女士没想到的是,这位在自己眼中老实的新员工,却在上班第二天不辞而别,并偷走了店里的营业款。
夏女士称,17日下午1点多钟,她和廖姓女孩一同看店,突然,女孩称要出去上厕所,便一去不回。“我们平日都是到旁边的酒店上厕所。”夏女士说,女孩离开半个小时都没有回来,后来她才发现不对劲。
“我马上打开监控,查看一个小时以前的录像”。这一看,夏女士大吃一惊———女孩竟在她眼皮底下偷钱。
记者从监控录像中看到,17日下午1点至1点30分内,一名穿粉红色上衣的女孩负责收银,期间分三次拿走收银机中的部分营业款,第一次拿走100元,后两次双手抓了钱便往兜里揣。
“我就坐在她旁边上网,也不断有客人来往,没想到她胆子这么大。”夏女士说,通过比对当日账单,她们发现女孩偷走了500多元营业款。
招聘一定要核实身份
夏女士告诉记者,像她们这样的便利店,应聘者只要有求职意向,并且出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会录用。
“以后只要应聘,必须第一时间出示身份证件,不准拖延,否则概不录用!”偷窃事件发生后,夏女士也想通过晚报提醒同行,如果有人来应聘,必须核实身份信息,如果情况允许的话,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查查此人是否有前科。
目前,夏女士准备向派出所报案。
重庆晚报记者 方向 首席记者 冉文 实习生 张阅雨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