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衢州8月18日电(见习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 李济洲)8月18日,记者从浙江常山法院获悉,浙江常山县一女个体经营户因涉集资诈骗案件被批准逮捕,涉案金额达1180余万元。
被告人吴某,女,1968年出生,浙江省常山县人,个体经营户。
2013年12月,吴某因涉嫌犯集资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该案由常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以做生意和资金转贷为由,于2011年至2013年先后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许以高额利息吸收资金。
另,检察院称,2012年开始,被告人吴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为了偿还之前的借款,继续对外以高额利息大量借款。案发前,对外借款每周利息高达八分钱。截至案发之日,吴某未归还的数额达1180余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据了解,在浙江衢州市,除了常山,与该县相邻的江山市今年也有多起集资诈骗案件发生,比如今年5月江山高利贷“四大天王”之一的银通担保公司老板、国税局原职工陈某集资诈骗、非法吸存7.72亿元,受害者达1900余人,一审被判死缓。5月13日,江山女老板杨某与公务员丈夫姜某非法集资1亿多,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