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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企老总 “雅贿”一块玉定刑金额引争议【2】

2014年09月05日08:40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这块玉是如何鉴定的?

  走访多家玉器销售商得出

  两块玉的鉴定价值又是如何出炉的?办案检察官介绍,检察院分别委托了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真伪鉴定、锦江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

  锦江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相对于普通商品,玉器的价格很难确定,正所谓“黄金有价玉无价”,由于价格认证中心并非专业人员,在此次价格鉴定中,他们通过调查多家玉器销售商家,由这些商家中从业多年、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进行品质等鉴定,并通过比对类似产品的价格,以相对合理的市场价格作出了鉴定意见。

  整个过程由价格认证中心两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3家以上商家,主要集中在春熙路附近,各种规模的商家都进行了调查,历时超过一周。

  “鉴定人员需要具有相关专业的资质,同时还需要具有司法鉴定资质。”四川衡平司法鉴定所负责人王小玲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鉴定工作首先需要对物品的品种进行定性,比如古玩字画类,需要对其真伪进行鉴定,玉石器物类,需要对它的品种和质量进行鉴定。王小玲表示,与其它鉴定相比,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对艺术品的真伪和价值一并作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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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贿”的价值认定目前法律无规定

  多位刑法专家和司法人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雅贿”一词并非法学概念,而是源于司法实践。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法律并没有对“雅贿”的定义、价值认定等问题进行规定。

  记者调查发现,司法实践中对雅贿物品的鉴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文物部门鉴定真伪或价格,或者直接委托物价部门鉴定价格,另一种则是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真伪和价值一并鉴定。此案则是直接委托物价部门进行了价格鉴定。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员、四川豪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丽表示,如果同一案件中,出现了主客观价格不一致的情况,根据刑法学“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和刑诉法“疑罪从无、疑罪从轻”原则,法院应该采信有利于被告人的价格,就低不就高。洪道德则指出,受贿数额应当按照鉴定价格确定,既以实际价值确定。(锦检秦蕾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孙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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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曦、夏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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