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交所网站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发挥资本市场对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积极作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近日上交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并购重组私募债券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并购重组的资金来源问题是制约我国企业并购重组活动的瓶颈之一,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推出将丰富企业的并购融资手段,提高融资效率,促进我国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集中度,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
并购重组私募债券总体沿用了交易所市场私募债券的制度框架,针对并购重组的特点进行了适应性调整。《通知》规定,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发行人是中国境内公司制法人,试点初期,暂不包括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并购重组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经交易所备案后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和转让;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并购重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并购重组款项、偿还并购重组贷款等。
据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2年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来,上交所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私募债券备案、转让、信息披露的服务机制,此次并购重组私募债券也将参照私募债券的有关业务流程办理。后续,上交所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设施,积极探索私募债券品种创新,强化投资者保护机制,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稳步发展。(中新网证券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