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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公司高管涉受贿受审 庭审自称"为官清白"

郭海燕

2015年01月16日06:57    来源:新快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通信公司高管 当庭喊冤自称“清官”

  广东某通信公司原副总经理郑川过堂,被控通过外甥

  受贿450万元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实习生 陈梦 邹世昌

  某通信公司广东分公司原副总经理郑川,被控通过外甥受贿450万元,昨日在广州中院开庭。郑川喊冤、证人庭上翻证、律师要“排非”;而控方则认为腐败分子呈现很强的反侦查性,坚称“其罚当其罪”……双方唇枪舌剑,交锋激烈,此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

  检方 指控郑通过外甥受贿450万

  郑川的案子经两次退补侦查,延长起诉期限二次,昨日终于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的受贿事项只有一宗。2003年到2008年,郑川为林广善承接该公司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在2012年底到2013年初,他通过外甥江某华,分三次收受林广善贿送的现金共计450万元人民币。

  在检方看来,江某华、林广善和郑川都关系匪浅。江某华坦言,舅舅对他从小疼爱,从上大学到创业,一直很操心。而林广善和郑川原在湛江同一所中学就读,算是老相识。林交代,郑川任职广州分公司时,他中标过五个工程,标的共计近9000万元。这些得益于郑川的关照,他一直找机会想着给钱致谢,但多次被回绝。

  林广善称,2012年,郑川说外甥看好一个项目,需要资金支持。他便拿了450万元交给江某华,当作感谢费。2013年,该通信公司高层被纪委调查,林广善外出躲风头。随后,郑川便安排外甥拟下投资协议,并倒签日期。

  郑川 从未认罪自称为官清白

  走出湛江农村,任职某通信公司高层,郑川的事业算得上一帆风顺。资料显示,2001年,郑川被任命为该公司广州分公司的副总经理,两年后转为一把手。2008年,郑川还拿到一枚“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次年,他当上了广东分公司的纪检组长,两年后升任副总经理。

  这看似顺风顺水的前程,在他快50岁的时候结束了。前年开始,该公司的高管相继落马。2013年9月郑川被带走,直至昨日重现公众视野。从被调查到庭审,他从未认罪。

  昨日法庭上,郑川用一阵阵的排比句式,强调自己为官清白:在任广州分公司8年里,没从系统外面调进一个人,没提拔过一个湛江籍干部,逢年过节从不收礼,连下属都不知道他家居何处,没有亲戚沾染他的公司业务……

  焦点

  有无替人谋取好处?

  检方称,林广善在一审庭审时仍坚持行贿之说。但是,郑川及辩护律师对检方证据持质疑态度,并提出无罪辩护。

  检方则出示证据,该公司高层屈某曾说,其公司原高管孙炼(另案处理)任广州分公司工程部经理时,称郑川交代要关照林广善。因此,他在一些标书条件设置上,会倾向林广善。孙炼也曾指认郑川要求照顾林广善。

  “无稽之谈!”郑川激动地指划,法官数次提醒他要讲“礼貌”。郑川辩称,任职广州分公司前,林广善已经和该公司发生了业务,和公司其他高层相识。他不曾为林广善打过一声招呼,而孙炼是不受他待见的下属,更不会交代他去处理。辩护律师称,林广善人脉颇深,没有证据证明郑川出面为林广善谋取利益。

  公诉方回应,日常中的“关照”、“招呼”当然不会形成会议记录等书证,也不符合现实里的行受贿情形。

  是否借亲戚之手受贿?

  从案宗材料看,指向郑川受贿证据,除了林广善外,还有郑川外甥江某华的证言。对此,辩方律师提出“排除非法证据”,辩方提出自己调查的证据称,林广善儿子曾主动联系作证林广善所言不实。但检方认为其与本案事实无关联,不足采信。

  此后,江某华出庭,推翻了此前的证词,称自己是逼不得已作出的陈述,这笔投资款和郑川没有关系。辩护律师称,江某华在遭受威胁下作出不利于舅舅的陈述,其几堂证言存在高度的相似性,内容存疑,应该给与排除。

  检方反驳,江某华作为一个成年人,在检察院调查阶段,完全可以作出真实供述。庭前证言有瑕疵,但足以采信。公诉人称,随着反腐的深入,腐败分子受贿手法也千变万化,呈现较强的反侦查性。郑川假亲戚之手,也不能改变受贿事实。此案未当庭宣判。

  现场

  许多检察官和法官也来旁听

  郑川案是2015年以来,第一个在广州中院大法庭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记者观察到,与诸多职务案件不同,昨日开庭除了被告家属到场,还有许多检察官和法官,几乎坐满旁听席。

  昨日,素有“中国第一刑辩律师”之称的田文昌律师与另外一名律师,担任郑川的辩护律师,检察院派出三名公诉人,庭上双方数次交锋,秋色平分。控辩几经争执,透出的思辨技巧,也感染着旁听席。

  “双方都很认真,很负责啊。”主审此案的崔法官这句话,让庭审气氛顿时轻松不少。

  接近中午,短暂休庭后,法官笑着问郑川:“你吃饱了没有?吃好了就有力气继续了。我们可都还饿着肚子审案子啊。”郑川坐在被告席上,首次面对问话,显得十分平静,随后又继续开庭。昨日的法庭辩论,数轮交锋,庭审持续了一天。

  链接

  多名高管陷入窝案

  某通信公司广州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梁春火受贿近300万元,已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某通信公司广东分公司规划技术部原总经理孙炼,涉嫌受贿300多万元,已在广州中院开庭,尚未宣判。

  某通信公司广州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欣泽涉嫌受贿800余万元,已于广州中院受审,未判。

  某通信公司广东分公司原董事长徐龙已经被调查,目前尚无其他消息。

(责编:孙博洋、夏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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