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果。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会同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21号)。为了规范劳务派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研究制定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为了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修订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3号)。同时,积极协调推进《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法(草案)》、《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草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草案)》、《企业裁减人员规定(草案)》、《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草案)》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研究起草工作。
普法工作持续开展。举办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厅(局)约130名普法业务骨干参加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在全国22座城市开展了公益性法律巡讲和调研活动。启动了面向劳动者的普法宣传手册编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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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夏晓伦、乔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