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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债多”不是高速涨价的理由

2015年08月16日08:02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新京报:“债多”不是高速涨价的理由

  除非交通部门把办法想尽了,否则,就不该打民众荷包的主意。

  据报道,云南省物价局近日决定提高26条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对此,社会议论较多。云南省交通部门解释说,调高收费的原因是经营困难、发展困难、筹资困难、引资困难以及补助困难。

  云南此举,也是继山东延长15条高速公路收费期后,地方交通部门做出的又一项逆民意而行的决策。虽然言之凿凿,实质上经不起推敲。因为,交通部门在解释为什么要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和提高收费标准时,都是只谈这样做的必要性,谈高速公路公司如何如何困难,而只字不提其他化解高速公路矛盾和困难的措施,不主动找出路。

  事实上,对高速公路来说,除了收费可以做文章之外,其他方面能做的文章也很多,且效果远比收费好。首先,要不要建这么多高速公路。要知道,公路建设也不是多多益善、等级越高越好。更多情况下,要坚持量力、适可而止。否则,就有可能适得其反,严重降低公路的运行效率。以云南省为例,2013年高速公路日均车流量为12539辆,仅为全国平均车流量20998辆的59.72%。也就是说,这些已经建成的高速公路,闲置现象是非常严重的。

  其二,要不要都建成高等级公路。如果是经济发达地区和有经济承受能力的地区,将公路建设的等级稍稍提高一点,还是可以的。而像云南等经济基础欠发达地区,就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适当提高一下公路的等级标准,而不是一味地以高速公路为模板。特别是人口相对稀少的地方,还是应当以其他等级的公路为主。这样,建设和管理成本就能大大降低,负担也会大大降低。

  其三,建设和管理成本到底有多高。目前,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成本,都是交通部门独家对外发布,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声音很低。那么,准确性如何,是否存在违法乱纪和贪污腐败等方面的问题,值得关注。

  此外,像收费高速这种项目,远比一般性政府工程更具PPP模式实施条件,而不像交通部门所说的社会资本没有兴趣。所以出现经营困难、亏损严重现象,主要还是因为高速公路公司都是国有的、具有政府背景的,无论是建设还是管理,都不讲成本、不计代价。如果由社会资本参与或由社会资本独立建设,其投入产业比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也就是说,高速公路是完全有条件实施PPP模式的,只是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不愿将这块肥肉让出去而已。

  也正因为如此,高速公路除了在收费上做文章之外,还是有很多其他文章可做的。除非交通部门先把解决负债、化解矛盾、克服困难的办法想尽了,否则,就不该打民众荷包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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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周素雅、沈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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