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9月17日电 (王若宇)国内奢侈品消费市场在多年繁荣之后,在2014年首现负增长。人民财经近日走访发现,上海南京路多家商场内的奢侈品仍然维持“热销”行情,其中部分原因是这些商场为前来购买奢侈品的消费者虚开发票。
上海南京路(人民网 王若宇摄)
上海南京路被誉为“中华商业第一街”,除却传统老字号品牌之外,多个国际知名奢侈品品牌亦在此开设门店。知情人士爆料称,南京路多家商场长期以来涉嫌虚开发票,这些虚开的奢侈品发票在项目名称上被标注为“办公用品”或是“礼品”。
某单位职工向人民财经展示了一张由南京路置地广场打印的发票,这张发票的金额为25000元,实际购买的是一块某名牌手表,但是在发票的“项目”栏中所标注的既不是“手表”,也不是“礼品”,而是“办公用品”。人民财经走访后发现,此类虚开发票的情况在南京路一些商场十分普遍:
在置地广场的某名牌手表店,店员表示商场可以将手表的发票开成“办公用品”。
在百联世茂国际广场的多个奢侈品店,当记者提出要选购公务礼品时,店员均表示可以开具“办公用品”发票以便报销。为了印证这一说法,记者在某奢侈品店选购一款生活用品,并成功在商场服务台开出一张金额为2200元的“办公用品”发票。这张发票号码为03231089,收款单位是“上海世茂国际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在新世界城的某奢侈品店,柜台中陈列着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名表、首饰。店员说,在开具发票时,可将发票的“项目”列为“办公用品”。而这家奢侈品店边上的某知名表店的表态亦是如此。
奢侈品可以在南京路摇身变为“办公用品”,而黄金、珠宝、首饰的购物发票同样“灵活多变”。有金店员工向人民财经透露,在新世界城购买金条这样的大额商品,也能开“办公用品”发票。其中的秘密在于,顾客可以先购买消费卡开具办公用品发票,然后再使用消费卡在下属金店购买金条。调查发现,新世界城的多家金店对于此类变通窍门似乎“熟门熟路”。
在新世界城开具的消费卡发票为“办公用品” (人民网 王若宇摄)
按照上述指引,记者又在新世界城购买了3000元消费卡,并开出一张收款单位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用品”发票。在这几张蓝色底面的消费卡上,赫然写着“通过市商务委备案的首张消费卡”几个醒目大字。
南京路是全国知名商业区,经过市场竞逐,奢侈品已成为其主要业态。业内人士认为,这其中既有人流密集的因素,也有“潜规则”的因素——除了开具发票“灵活”之外,这里还是国内少有的可以用大众消费卡购买奢侈品的地方。
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上海税务热线12366的工作人员亦向人民财经表示,“虚开发票”的行为已涉嫌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