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重慶8月27日電 (記者李堅)重慶近日印發《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立足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完善創新創業鏈條。
《實施意見》提出,重慶到2016年底建成首批示范性眾創空間300家、2020年底累計建成至少1000家,確立了盤活存量的三條建設路徑:區縣利用現有創新創業平台改造提升、高校和院所盤活存量物業資產創建和行業領軍企業等市場主體自主創辦。《實施意見》通過採取放權、讓利、搞活的激勵措施,培育創新創業主體。放權方面,將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全部下放給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項目承擔單位﹔讓利方面,將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和非財政資金支持的橫向課題收益用於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的收益比例不低於50%﹔在搞活方面,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員帶項目、成果離崗創新創業的,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探索將學生開展創新試驗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學生休學創業,3年內保留學籍。
《 人民日報 》( 2015年08月28日 06 版)
(責編:王千原雪、呂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