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2006年購買的某公司股權已被位於西安高新區的公司收購,現僅需重新購買‘中國陽光產業控股公司’一萬股(4.9元/股),就能把某公司股票轉化為‘中國陽光產業控股公司’股票,並於年底在海外上市。”近日,福建的吳先生接到一自稱是“中國陽光產業控股公司”工作人員的電話,說是通過“股權置換”可購買即將在美國上市的股票,並向吳先生提供了辦理股權置換事宜的聯系人姓名、身份証號、電話號碼以及購買股份的匯款賬號等資料。並表示“為了吳先生好”,多次電話催促提醒吳先生盡快將股權認購款匯入該賬戶。吳先生較為警惕,向陝西証監局詢問中國陽光產業控股公司的行為是否真實、合法。陝西証監局收到吳先生的信后,第一時間告知其該公司的行為涉嫌詐騙,及時制止了損害后果的發生。
據陝西証監局調查發現:“中國陽光產業控股公司”在國家、省、市工商部門均無任何注冊登記資料,公司網站接入地和域名注冊商均在境外,為非法網站,網站上宣稱的公司住所地也並不存在。股票認購款收款賬戶的開戶行在浙江省某市,而開戶人劉某為貴州人。
陝西証監局提示說,顯然這是一個不法分子精心設置的股票投資詐騙陷阱。與以往的証券投資詐騙相比,該騙局呈現出兩個值得警惕的新動向:一是虛構公司並利用虛假網站進行宣傳,利用電信網絡所具有的遠程性、虛擬性、隱蔽性特點設置詐騙陷阱,使得投資者更難識別真偽﹔二是針對“原始股”投資者設置連環騙局,利用“原始股”投資者急於挽回損失的迫切心理,打著“股權置換”的幌子再次行騙﹔三是犯罪分子反偵察意識很強,通過電信方式、虛構公司進行欺詐,投資者發現受騙后,很難舉証和維權。
陝西証監局表示,由於電信手段具有遠程性和隱蔽性,很多不法分子詐騙投資者錢財后卷款潛逃,人去樓空,投資者發現上當受騙后,往往很難進行追責和維權。廣大投資者應提高警惕,增強識別、抵制、防范各類涉及証券電信詐騙活動的能力,尤其是對不認識的電話、郵件、網絡宣傳、推銷的以“股權置換”、“海外上市”為噱頭的“天上掉餡餅”式的“投資機會”,多一分懷疑,少一分僥幸。投資者應自覺抵制“高額利潤”、“一本萬利”等暴富心態的誘惑,樹立“健康、穩定、客觀”的良好投資心態。務必牢記,一定要通過合法証券、期貨經營機構進行証券、期貨投資。當難以准確辨別投資信息真偽時,可向合法証券期貨經營機構或當地監管部門咨詢核實。一旦發現上當受騙,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為公安機關及時偵破創造有利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