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協發布七項資產評估專家指引】記者獲悉,日前,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發布了《金融企業首次公開發行上市資產評估方法選用》、《壽險公司內部精算報告及價值評估中的利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評估報告披露》等七項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為評估機構業務工作中涉及金融企業、壽險公司、上市公司等評估業務做參考,並指導中小評估機構建立健全業務質量控制制度和程序。
中評協發布七項資產評估專家指引
金融企業IPO評估不能等同於定價
《証券日報》記者獲悉,日前,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發布了《金融企業首次公開發行上市資產評估方法選用》、《壽險公司內部精算報告及價值評估中的利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評估報告披露》等七項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為評估機構業務工作中涉及金融企業、壽險公司、上市公司等評估業務做參考,並指導中小評估機構建立健全業務質量控制制度和程序。
其中,專家指引第2號為金融企業首次公開發行上市資產評估方法選用。指引稱,金融企業首次公開發行上市資產評估目的可以披露為:對擬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企業在評估基准日的股東全部權益進行評估,為國有出資人進行相關決策提供股東全部權益市場價值的參考依據,同時也可為發行人及其股東在新股定價和選擇發行窗口期的過程中了解股東全部權益市場價值提供參考。
關於金融企業首次公開發行上市評估目的,在評估實務中存在一些誤解,因此,專家指引提出三方面澄清:一是評估目的不能等同於定價,二是評估目的不是為了確定發行底價,三是公眾投資者不是評估報告當然的使用者。
專家指引第6號為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評估報告披露。指引提出,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評估報告,應當關注相關審計報告的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及審計意見。審計意見為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或者保留意見時,資產評估師應當關注並恰當考慮強調事項或者保留事項對評估結論的影響,並在評估報告中進行披露﹔審計意見為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時,資產評估師應當在評估報告中對相關事項及評估處理方式進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