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万元再征个税?
不同声音:个税起征点并非越高越好
个税起征点(免税额),由于关系万千市民“荷包”,从来都是民生焦点。
“个税不觉调,也没减多少,民众一片声,代表知多少?”几乎在去年提高个税起征点至3500元的同时,此帖一度炽红网络。个税起征点到底多少为宜?昨日,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原主任王健给出了“月入万元再征个税”的答案。
一石激起千层浪,个税起征点是否越高越好?湖南多位本土财经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观点一】
月入万元再征个税利好经济发展
“应该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的说法并非王健独创,这一论断在业界由来已久,前原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就曾经直言将个税上调至5000元,也一度引来舆论争议。
较之于姚景源之前的观点,此次王健显然准备更为充分。他表示,将个税起征点提到每人每月一万元,根本不会对国家的财政收入有很大的影响。缘由很简单,当下所得税收起来,占国家税收的比重,没有一年超过7%,但包括金融危机在内的2008年、2009年,没有一年的财政收入增长是低于10%,去年更是达到20%。
王健进一步解释:“短时间来看,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政策可能使中低收入人群仅仅提高了几百元的收入,但是随着政策的持续,他们就会慢慢觉得这几百元可以花了。这样至少对消费市场起到促动的作用,也是对整个经济有好处的。”
【观点二】
过高上调起征点反而扩大收入差距
当下,业界一度将调高个税起征点视为改变收入分配的利器。他们认为,由于我国财富分布状态属金字塔型格局,个税起征额度的每一个单位的上升,都能减轻很大数量人群的经济压力,这比宽泛的补贴要精确和有效得多。
对于上述论断,湖南大学财税务系主任罗宏斌教授直言不敢苟同,在他看来,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对多数低收入就业职工毫无作用,而随着个税起征点上调的幅度加大,受益人群继续快速减少,故单纯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会形成抑低、提高的逆向调节作用。
他分析称,提高个税起征点,表面看会使中低收入者少缴税,但我们忽视的是高工薪阶层可能会少缴得更多些。因为穷人少缴的税往往占自己收入比例更大些,而富人少缴的部分占其收入的比例一般要小很多。“简化和调低税率,对改善中等收入夹心层的状况显然更为有效。”
【观点三】
不应将个税作为调整收入分配利器
收入分配改革是近年来人们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意味着起征点以下的中低收入者可以免征税,个税起征点越高越好,这几乎赢得社会共鸣,无限拉高起征点的声音也一度甚嚣尘上。
在这一点上,罗宏斌教授同样表示谨慎,谈到税收的调节作用,他直言大家不要将个税视为调整社会贫富差距的利器,在他看来,缴纳个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通过个税征收有利于培养国民纳税意识,调节收入分配可通过改变初次分配以及加大对低收入者财政保障等更有效措施。
对此,湖南法学会财税法学分会副会长陈平凡表示赞同,财政部调整个税起征点最主要的依据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数据,我们与其期盼有关部门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更应该呼吁、监督有关部门把关系个税体制的改革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