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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伟:积极引导现金分红 促进实现价值投资【2】

2012年09月26日17:00    来源:新华日报    手机看新闻

  从近3年情况来看,我省上市公司分红情况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分红家数和占比均逐年增长。2009至2011年,全省上市公司数量分别较上年增长7.56%、31.25%、27.38%,分红公司数量分别较上年增长6.94%、57.14%、33.06%。二是分红金额持续增长。2009年为50.12亿元,较上年增长10.50%;2010年为94.89亿元,较上年增长89.35%;2011年为149.78亿元,较上年增长57.85%。2010年、2011年现金分红增长幅度均高于当年净利增长幅度。三是股利支付率呈上升趋势,2009至2010年分别为23.07%、23.65%和31.69%。四是新上市公司回报股东意识显著提高,2009至2011年,新上市公司上市当年就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比例高达100%、90%、93.48%,3年综合股利支付率达到34.01%,高出全省所有上市公司平均数7个百分点。

  主持人:江苏上市公司分红力度明显提高、回报股东意识明显增强,与公司自身经营业绩、经营理念有关系,更与监管部门的推动、引导分不开。请问江苏证监局在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王明伟:监管实践表明,2001年至今,证监会出台的引导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对上市公司分红有着直接的正面影响。多年来,我局一直注重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近期,围绕引导上市公司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的长效机制。我们加大力度完善和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和披露要求。加强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跟踪和检查,将盈利能力较好、现金流较好、没有重大投资项目、创新需求不大但不分红的公司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二是加强对拟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监管。从源头建立回报投资理念,将分红决策机制、分红政策和规划等情况作为辅导监管的重点关注内容,强化辅导和保荐机构责任,促进拟上市公司牢固树立回报投资者的意识。

  三是营造倡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管齐下的舆论引导方式,营造有利于强化上市公司分红意识的良好氛围。今年我局组织回报股东意识较强的五家公司发起现金分红的倡议活动,得到了全省上市公司的热烈响应,近230家上市公司纷纷承诺树立回报股东的使命意识。同时,我们还编印了《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手册》,发送全省各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形成了江苏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的股权文化。

  四是加强对投资者正确投资观的引导。从股票市场看,股票行情走势与现金分红力度并不成正比,有的甚至成反向关系。这与部分投资者将股票买卖作为博取短期波动差价的投机心理较重有关。因此,我局始终注重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培养投资者健康的投资理念,引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

  在我局引导宣传和督促落实的基础上,江苏上市公司已经形成了主动回报投资者的良好氛围,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以江苏深市公司为例,综合股利支付率2011年度较2010年度增长近10%;所有上市公司在今年8月底之前完成了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的修订工作;所有有能力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都完成了2011年年度现金分红派发工作或公告了2012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我们将继续大力引导上市公司建立持续、清晰、透明的现金分红政策和科学决策机制,使江苏资本市场成为全国资本市场投资回报的高地。

(责任编辑:吕骞、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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