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托被迫刚性兑付
据中信信托披露的成立公告,“中信—舒斯贝尔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于2010年8月23日正式成立,实现兑付的日期最晚不迟于2013年2月24日。
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青岛舒斯贝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下“黄岛综合项目”和乾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下“温泉住宅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以其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收益来源。
成立公告显示,该计划的优先级受益权合同为96份,其中机构委托人1人,自然人委托人95人,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285万元,预计年收益率8%—11.5%,信托期限为30个月。30个月的投资期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约定的2年投资期限,另一部分是若投资本金未能按时足额收回时启动的追偿期,共6个月。
信托经理戴加凯对本报记者透露,信托计划已经完成对所有自然人投资者的兑付。但拒绝更进一步透露如何完成兑付及其他细节。
此款信托计划成为又一例房地产信托风控失败的案例。
在信托产品的推介书上,中信信托强调,两公司的土地使用权都抵押给了中信信托,评估价值达127,511万元。但在2012年12月,经评估公司评估,两公司土地使用权价值仅有7.89亿元,缩水超过30%。
此外,中信信托还承诺,在信托计划成立后,将对项目公司的《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将向项目公司委派董事及财务经理,负责项目的现金流监管、施工进度监管、销售监管,对项目公司重大决策拥有一票否决权。这些承诺履行得如何目前不得而知。
据中金公司统计,2013年预计到期的房地产信托的总还款额约3100亿元,远超2012年2500亿元的总还款额。
一位信托人士指出,如果没有可信的评估价值,建立在低抵押率基础上的房地产信托,风险将远超推介书所宣称的程度。而对于规模越来越大的房地产信托,如果没有严格落实风控措施,中信信托青岛舒斯贝尔案或许只是个开始。(中国经济时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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