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篇:中介机构工作不能流于形式 需独立判断从严把关
人民网记者:此次相关中介机构也遭到了调查,请介绍下具体的调查情况?
调查员: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作为保荐机构的平安证券也有未勤勉尽责、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我们对平安证券成立了调查组。调查组对平安证券的调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调查平安证券在对万福生科上市保荐工作中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二是对平安证券保荐职责的实际履行情况展开调查。
在对平安证券的调查中,首先调取了其保荐万福生科项目的工作底稿,对45本的工作底稿每一个章节认真梳理和分析。同时,我们又对保荐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进行了走访和询问,包括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工作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
人民网记者: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中介机构的哪些问题?
调查员: 平安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万福生科各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履行情况认真核查和独立判断,仅依据万福生科提供的合同、单据等相关材料,就对上述情况进行了确认,没能发现万福生科提供材料中明显涉嫌虚假的内容。
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平安证券虽然调取了部分万福生科报告期内的采购合同,但对合同中出现的签字人前后笔迹不同,以及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等情况,并没有认真核查。这些情况一般只要留意一些,完全能够看出问题,平安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就更应该发现存疑的地方。
人民网记者:这个事件对于中介机构来说,应该吸取什么教训?
调查员:保荐机构需要独立判断,工作绝不能流于形式。保荐机构具有审慎核查的职责,但平安证券对收集万福生科以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的材料,只是简单地进行了归总,并没有对这些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核对。
举个例子来讲,在律师事务所鉴证的一份销售合同中,出现了律师对合同的鉴证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的情况,也就是说这个合同在没有签订之前,就被律师事务所鉴证了,然而作为保荐机构的平安证券却没有发现这个问题。
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平安证券虽然对万福生科部分重要客户进行了走访,并形成了调查笔录,但由于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走访工作流于形式,走访的结果与万福生科实际发生的业务事实不符。
平安证券提供的内核会议记录上,调查组也没有看到内核小组对发行申请材料中,关于万福生科实际业务的真实性、主要采购和销售合同履行的真实性以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