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万亿元
二、尽快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推动住房公积金进行市场化运作与专业化管理,争取住房公积金早日入市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公积金制度在我国已经走过了20多年。1991年,上海开始公积金探索;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公积金制度走上法制化轨道。2012年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33亿人,公积金缴存余额达2.1万亿元。现实的情况是,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限制,目前住房公积金只有三种投资方式,即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国债投资、银行存款实现增值收益。由于政策和实践的局限,这三种增值收益实现途径存在着种种问题:个人住房贷款资金运作效率低,国债投资品种单一,银行储蓄利率过低,甚至连保值都困难。因此,金额庞大的2.1万亿元住房公积金大部分在“睡觉”。据初步了解,我国住房公积金为个人账户给予的年利率为1.26%,如此可怜的储蓄利率,连保值都很困难。
2013年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任欧阳泽华在北京团第二次全体会发言时表示,证监会正在推动有关部门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推动住房公积金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在现有的存银行和买国债之外扩大投资渠道,稳妥实现保值增值。但是,此事目前杳无音讯。
如同养老金入市一样,公积金的市场化投资运营在盘活这些“睡觉”资金实现保值增值的同时,也能与养老金一起倒逼资本市场改革,推动制度完善,并在客观上可起到平滑股市大幅波动的积极作用。
(谢镇江 马方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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