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直接投资业务转型创新,进一步支持服务小微企业,证券业协会1月3日晚在官方网站挂出消息,对《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券商直投业务范围扩大。
券商直投是指券商通过各种方式进入实业投资领域。原《规范》内容仅仅局限于股权投资、较高的基金募集门槛和有限的合格投资者范围、并购负债经营比例与期限有限等,已经无法完全满足服务小微企业的需求。因此,此次修订增加了五项内容,包括:扩大直投子公司业务范围、适当拓宽闲置资金的投资范围、扩大直投基金合格投资者范围、进一步放宽对于举债经营的限制、增加了直投基金的交易场所。
证券业协会表示,目前来看,原《规范》规定的投资品种仅局限于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证券,基本满足直投公司现金管理需求。考虑到行业现实需求,新内容拟增加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短期融资券品种,并允许闲置资金从事债券逆回购。
此外,在扩大直投基金合格投资者范围方面,现阶段我国资金的募集对象主力军是一些个人资产净值较高的自然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将直投基金的募集对象仅限定于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机构,或者专业从事股权投资或者基金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少资产量大、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自然人将会排除在外,这不利于直投基金扩大募集面,也不利于证券公司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全方位增值服务。因此,将具有较高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且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纳入到合格投资者范围。(记者敖晓波)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