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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严重过剩项目禁止上市融资

2014年01月23日00:56    来源:经济参考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产能严重过剩项目禁止上市融资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部门了解到,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将讨论和细化市场化化解产能过剩的政策体系,包括实施差别化的价格政策、严格的信贷政策和明确的相关行业标准等。据了解,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将一律不得放贷、发债、上市融资。

  参与制定解决产能过剩政策措施的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司长陈斌表示,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调控政策,但均未达到预期目标。“从主观上看,当时所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过多依靠控制和限制审批,总以为控制和限制审批就能够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但几年过去了,产能过剩愈演愈烈。”

  记者综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的数据发现,目前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3%、75%、71.9%、73.1%和75%,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钢铁、电解铝、船舶等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企业普遍经营困难。值得关注的是,这些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仍有一批在建、拟建项目,产能过剩呈加剧之势。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司长郑立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国外有关国家化解产能过剩的经验,坚持“市场调节机制为主,政府干预为辅”的原则。

  一位参与方案起草的专家表示,未来的市场化细化政策主要表现在价格、信贷、标准三个方面。在信贷政策方面,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要求一律不得放贷、发债、上市融资。鼓励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过剩产能、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向境外转移产能、开拓市场的信贷支持。

  (下转第二版)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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