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周二发布《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称,将取消企业发行外债的额度审批,改革创新外债管理方式,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通过企业发行外债的备案登记和信息报送,在宏观上实现对借用外债规模的监督管理。
受访专家就此表示,此举简政放权,鼓励企业运用海外低成本资金,允许资金回流,将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也将提升离岸债券发行规模。并且,可拓宽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程度,是资本项目改革的一大步。
该通知中的外债,是指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
事实上,国务院今年5月已经发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文),其中第一项就明确提出取消境内企业境外发行外币或人民币债券的审批额度。4个月后,发改委将此项措施落地。
文件指出,企业发行外债,须事前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每期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
文件仍然保留微观个体和省份区域外债规模的控制,可以按照区域进行外债切块管理。文件指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选择若干综合经济实力较强、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的省份和大型银行,扩大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根据地方和企业实际需要,国家发改委按年度一次性核定外债规模,企业可视国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和项目建设需要分期分批完成发行。
“在资本流出压力较大的时点上,对流入的管制适当放松。”三菱东京日联银行首席金融市场分析师李刘阳对记者表示。在此之前,自贸区和试点地区的境外借款的资金回流只能局限于特定地区。
上述通知称,改革的目的在于,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有效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鼓励资信状况好、偿债能力强的企业发行外债,引导资金投向国家鼓励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优先用于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领域投资。
“这主要是一种开放的姿态。也能帮助一些银行为‘一路一带’筹集境外美元资金避免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一位国有银行投行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部长徐洪才对记者表示,这一方面是进一步的简政放权,同时也是有管理、有控制的对外开放。这一举措还可以促进利率市场化,帮助实现资金的有序流动。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对记者表示,鼓励企业发外发债,可以使资金回流中国,若借的是美元,可以补充外汇储备,若借的是离岸人民币,可以补充人民币资产池。这意味着杠杆转移从国内转移到国外,也是利用国外廉价资金成本来发展国内的好的措施。同时,只要长期债务管理得当也不会引发风险。
不过,随着美元加息预期日渐强烈,有市场人士担心,中国企业的海外融资负担会加重。因为中国企业在偿还离岸借款本金和利息时必须将人民币兑换为美元等外币。理性的企业,可能没有负债外币化冲动。
(责任编辑:DF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