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說法
“釘子戶”鬆口基本接受拆遷補償政策
11月22日,溫嶺市大溪鎮黨政辦作出回應:督促相關人員盡快落實拆遷協議的簽訂,及早啟動拆遷工作,確保道路工程全面完成,如期開通。該地區的釘子戶其實並不止羅保根一家,類似的釘子戶還有6家,隻不過沒有聳立在馬路中間。
該拆遷戶是大溪鎮下洋張村羅保根,全家6人,有兩棟磚混結構五層樓,面積618平方。2011年,鐵路新區組織實施站前大道建設工程,涉及拆遷房屋37戶56間。經中介據機構評估后,36戶已簽訂拆遷協議並完成拆屋騰地。
據大溪鎮黨政辦官員介紹,鐵路新區、大溪鎮政府及下洋張村等部門相關人員多次上門與其溝通,做其思想工作。考慮到工程建設進度要求,本著先易后難,鐵路新區與鎮政府在不影響道路施工的前提下邊施工邊繼續與其溝通,做好思想工作,目前該戶思想已有明顯轉變,基本接受拆遷補償政策。
最新轉折
羅保根:重修需80萬滿足補償要求才搬
22日18時40分,該被拆遷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他們並未同意拆遷,也不會搬走,除非政府同意補償要求。他告訴記者,政府補償為21萬,但重修房屋需 80余萬,補償遠遠不夠。
【身份】
羅保根,今年67歲,網友公認的“最牛釘子戶”戶主。一個兒子和兒媳,兩個孫女,兒子沒工作。
【無奈】
羅保根2001年建成這幢四層樓,加上裝修,前后花了60多萬,而當地拆遷補貼隻有26萬,不夠重建費用。
【重談】
昨天,當地政府說羅保根同意拆遷了。但現在羅態度出現轉折:除非政府同意補償要求,否則就不會搬走。
詞典解釋
釘子戶《現代漢語詞典》對釘子戶的解釋是:在城市建設征用土地時,討價還價,不肯遷走的住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