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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熱議:土地流轉不限制不強制應成為“鐵律”

2012年12月24日09:30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強調,要“守住一條底線”,即充分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限制或者強制農民流轉承包土地。

  不少網民表示,“不能限制或者強制農民流轉承包土地”的提法,利於突破現有農業模式瓶頸,應當成為一條“鐵律”。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農民利益必須得到有效保護,要讓老百姓得實惠。此外,鑒於當前土地流轉實踐中存在的一些問題,相關政策措施有待進一步細化。

  土地流轉是大趨勢

  網民指出,“不能限制或者強制農民流轉承包土地”的提法,是對農業規模化政策的微調。

  網民“陡嘴子D O A”說,該提法為農村土地經營模式創新提供了發展空間,為民營經濟體進入農業種植領域鋪墊了制度基礎。

  網民“楊宗強”說,該提法是對“農業規模化”政策進行的微調,允許了多種農業模式的存在。

  網民從近年來農業產業化發展成果來看,認為土地流轉已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署名“黨國英”的博客文章說,土地流轉催生了規模經營大戶,提高了農業綜合經濟效率,已經並將繼續對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因此,網民指出,農民的土地流轉行為不能受到限制。

  網民“般若游龍”說,限制土地流轉不能保護農民利益,反而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同時也損害了農民的利益。

  土地流轉不能強制

  不過,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農民被逼迫流轉土地的事件時有發生,因此網民提出,必須將保護農民利益、讓老百姓得實惠當作第一要務。

  北青網署名李星文的文章說,農村土地流轉意味著生產資源的再分配,如果遵循著自覺自願原則公平有序地進行,它就是一件好事﹔但如果流轉過程中帶有強制或誘騙的性質,夾雜了某些人侵吞別人利益的私心,農村土地流轉可能貽害無窮。在同一集體組織內。有的人已經在城裡端穩飯碗,有的人在本地從事效益不錯的非農產業,他們承包的土地流轉出去,通常不會有什麼問題。而問題會出現在那些以種地為生,本不想流轉土地的農民身上:有的人可能被強勢經濟組織逼著簽下“城下之盟”,有的人可能因為家裡等著用錢而“賣地”解燃眉之急。一段時間之后,失去土地而又找不到新的生計,他們就可能成為赤貧的流民。不想流轉土地而被強制流轉,有可能導致很多人生計無著,引發社會問題。因而,“不能限制或者強制農民流轉承包土地”當成為鐵律,誰敢違反必遭嚴懲。

  網民強調,農戶是土地承包經營主體,決不能強制農民流轉承包土地,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根基決不能動搖。

  相關政策須細化

  網民認為,當前土地流轉實踐中存在著一些問題,導致部分農民土地流轉后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及時有效保障,必須引起充分重視。

  博主“黨國英”列舉了其中的一些典型性問題:一是產權明晰程度低增大了土地流轉的交易成本,影響土地流轉效益﹔二是農業規模化經營往往具有多重目標,導致土地經營規模不盡合理﹔三是規模化經營主體的組織形式復雜,總體上還不完全適應農業現代化的需要﹔四是國家土地管理政策的某些方面不利於土地合理流轉。

  對此,不少網民指出,土地流轉工作亟須政策的進一步細化。

  黨國英建議從以下事項進行推動:第一,落實中央關於農村土地承包權長久不變的改革意見。第二,盡可能鼓勵農業經營者之間自主達成土地流轉協議,避免政府直接干預。第三,可要求地方政府確立土地經營的最大規模,避免規模過大。第四,應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規模化經營中的行為。第五,應提倡進入農業的“城市資本”做大流通商、大加工商,而不是做“大農場主”。要堅決杜絕“城市資本”圈佔土地搞非農經營活動。

  網民“張裕新”還補充建議道,應探索建立“風險准備金制度”,進一步加強土地流轉的風險防范。

(責任編輯:聶叢笑、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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