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藥加多寶官司大戰再登場
訴訟從“商標侵權”蔓延到“虛假宣傳”
記者昨日獲悉,廣藥上周在廣州市中院提起對加多寶和一名個體經營者的起訴,首度指其涉及虛假宣傳並索賠高達1000萬元,加多寶高層昨日對這宗最新起訴提出多點質疑,並向法院申請延長舉証期。而在本周“開打”的還有廣藥在廣州、東莞兩地發起的商標侵權案訴訟。
廣藥:申請禁加多寶“不正當競爭行為”
據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上一份落款時間是12月19日的公告(穗中法知民初字第00263號案開庭通知)稱,該院定於12月25日公開審理原告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被告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彭碧娟(記者注:彭為南沙區某百貨商店經營者)虛假宣傳糾紛一案。
據了解,廣藥還提出了“訴中禁令”申請。資料顯示,今年涉及這種禁令的官司還包括唯冠訴蘋果案,即唯冠要求在案件審理未完成前蘋果IPAD在上海禁售。
記者獲悉,對於該申請,廣藥提出了2點申請事項:首先,立即禁止加多寶、彭碧娟在其廣告及產品包裝上使用“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或“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廣告語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此外,申請立即禁止上述兩者在其廣告宣傳及生產、銷售的涼茶產品上使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的詞句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案中廣藥提出了高達1000萬元的訴訟標的。昨日,對於這宗起訴,廣藥方面不願多作評論。除此之外,12月25日、26日,廣藥要求兩家加多寶經銷商(廣州新供銷商有限責任公司和東莞嘉榮超市)停止侵權行為並分別索賠50萬元的案件也將接連進入開庭審理階段。
加多寶:廣藥“訴中禁令”案由不成立
“這是首次起訴我們‘虛假宣傳’的官司。”昨日加多寶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說,他對廣藥最新發起的這宗起訴多處表示不理解。
他指出,首先,法院在應訴通知書中限定要3天內完成舉証,第4天法院就安排聽証,客觀上造成其舉証困難。而原告在起訴前則有充分的時間向法院提供証據。昨日,加多寶的律師表示,因未看到廣藥的証據,所以目前依靠“想象”應對,加多寶已申請法院延長舉証期。
第二,加多寶認為廣藥向法院申請“訴中禁令”案由不成立。上述律師稱,作為我國加入世貿的承諾,隻在商標法、著作權法和知識產權法領域使用這種禁令,在針對虛假宣傳案上未有過先例。
上述律師表示,使用訴中或訴前禁令有三個要件,分別是侵權事實非常清楚甚至能確認﹔事情非常緊急,不採取限制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涉及公共利益。“‘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只是客觀陳述,廣藥的訴中禁令申請不應該得到支持”。
最后,加多寶方面認為未看到有任何証據証明廣藥因此導致了1000萬元的損失。加多寶集團品管部副總經理王月貴昨日質疑,廣藥“一天到晚”起訴是想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 文/劉俊、涂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