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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擬同意廣東先行先試行政審批改革

王亦君 崔麗

持續十多年、歷經多輪的行政審批改革即將迎來又一項“大突破”。據了解,廣東省要求改革試點的有法律規定的25項行政審批中,共涉及19部現行法律,其中有20項行政審批是要求暫時停止實施的,5項暫時調整實施。
2012年12月25日08:13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持續十多年、歷經多輪的行政審批改革即將迎來又一項“大突破”。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今天開始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廣東暫時調整部分法律規定行政審批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的議案。草案擬授權國務院“十二五”期間在廣東省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暫時調整25項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事項。

  我國從2001年開始行政審批改革,先后分6批取消和調整2497項行政審批,佔原有總數的69.3%。但這項改革仍沒有到位,滯后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問題依然突出,“開小作坊賣饅頭還要辦理行政許可”的現象仍廣受詬病。

  據了解,目前廣東省經濟社會發展正全面進入轉型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十分迫切。今年11月,廣東公布的“十二五”時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方案提出,到2015年,各級行政審批事項壓減40%以上,辦結時限總體縮短50%左右,力爭成為全國行政審批項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過程最透明的先行區。

  受國務院委托,監察部部長、國務院行政審批部級聯席會議召集人馬?今天上午就草案作說明時說,同意廣東省就法律規定的有關行政審批進行改革試點,對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要的示范意義。

  據了解,廣東省要求改革試點的有法律規定的25項行政審批中,共涉及19部現行法律,其中有20項行政審批是要求暫時停止實施的,5項暫時調整實施。

  馬?還表示,為確保這項工作順利進行,國務院要求有關部門加強對試點工作跟蹤指導,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展開,對於暫時停止實施的行政審批,要求廣東省制定后續管理措施,強化日常監管,防止出現管理真空。(記者王亦君 崔麗)

(責任編輯:薛白、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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