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按照10%的標准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已經是連續第9年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此次上調之后,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每月養老金將突破1800元。從地方社保局了解到,目前上調養老金正式文件還沒有正式下發到地方,但根據歷年的慣例,東部省份將通過養老基金的收支來解決資金,中央將對中西部省份給予轉移支付(1月10日《第一財經日報》)。
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經過“九連漲”之后,已從2005年的月人均700元提升到今年的接近1900元。盡管未考慮通脹因素的名義上漲幅度不小,但由於籌資機制和替代率不同,據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工資福利研究室主任何鳳秋說,經過幾次調整,城市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仍不到公務員養老金的50%。
事實上,我國的養老金制度已成為“四軌制”。企業職工、農村居民實行的是按一定標准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而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金由國家財政統一埋單。退休金若算上各種名目的補貼,部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金替代率可以達到90%以上,普通企業職工的退休金替代率僅為30%,如此懸殊的政策,隻能讓收入差距越拉越大。
正是因為我國養老的“多軌制”,由此導致了養老保險制度的“碎屑化”。普通城鎮職工享受職工養老保險,農村居民對應農村養老保險,國家公務事業人員則是完全另起爐灶的財政“包養”,這不僅加劇了養老保險制度的高度分割化,也人為地制造了養老保險的“三六九等”。
所以,在企業提高養老金的同時,我們更應將著眼點放在“四軌合一”上。實際上,早在1992年,原人事部就曾下發《人事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在雲南、江蘇、福建、山東、遼寧、山西等省開始局部試點。2008年,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再次出台,5個試點省市分別是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但若干年過去了,目前尚沒有一個省市出台正式實施方案,這項深得民心的“並軌運動”始終沒有大的起色。
現行的養老金制度需要“並軌”這似乎已達成社會共識,幾乎沒有人反對。但是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為何在實施過程中遇到“梗阻”,問題出在利益博弈上。中央政府基於財政不堪負重,用變革的手段來力促養老政策的推行,地方政府出於地方利益考量,或明或暗地消解中央政策,而廣大事業單位人員基於自身利益受損(越改越少)的現實因素,堅決反對這項制度推行。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所以,對於養老金“四軌並一”,不能隻停留在口號上,光隔空喊話,沒有實際行動,而要制定出一張清晰的路線圖與時間表。
比如,利用三年的時間,到2015年要實現公務員事業人員養老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四軌”合並﹔再如,在養老保險空賬和隱形債務上,政府要從國有企業利潤和財政收入中提供充分的資金來源,來彌補養老金巨大虧空﹔此外,資料顯示,目前職工養老保險仍有17個省份未實現省級統籌。所以,在養老金全國統籌方面,也要挂上一個倒計時鐘,用時間倒逼的方式,來實現養老保險基金在全國輕鬆“漫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