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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個人信息保護國家標准即將實施

張辛欣沈洋

2013年01月22日07:55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中國首個個人信息保護國家標准——《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將於2月1日起實施,中國個人信息保護工作正式進入“有標可依”階段。

  隨著信息技術的應用和互聯網的不斷普及,個人信息安全問題不斷暴露出來。在利益的驅使下,非法收集、倒賣個人信息的黑色經濟鏈條已現端倪。江西省南昌市民吳建功對記者說,購房合同剛簽,就接到家裝公司、建材公司的電話和短信。

  中國軟件評測中心21日在京舉行個人信息保護國家標准宣講會。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黃子河在會上說:“為制止和杜絕個人信息濫用,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同時,必須建立事前預防機制,由行業組織依據個人信息保護的通行原則並照顧到行業特點,制定個人信息保護的標准規范,採取行業自律的方式,開展個人信息保護工作。”

  《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是由全國信息安全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組織,中國軟件評測中心牽頭制定,聯合多家單位參與編制,已於去年11月發布。

  “這是中國首個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國家標准,表明中國個人信息保護工作正式進入‘有標可依’階段。”中國軟件評測中心副主任朱璇說。

  這項標准明確要求,處理個人信息應具有特定、明確和合理的目的,並在個人信息主體知情的情況下獲得個人信息主體的同意,在達成個人信息使用目的之后刪除個人信息。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協調司副司長歐陽武說,標准最顯著的特點是將個人信息分為個人一般信息和個人敏感信息,並提出默許同意和明示同意的概念。對於個人一般信息的處理可以建立在默許同意的基礎上,隻要個人信息主體沒有明確表示反對,便可收集和利用。但對於個人敏感信息,則需要建立在明示同意的基礎上,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須首先獲得個人信息主體明確的授權。

  這項標准還提出了處理個人信息時應當遵循的八項基本原則,即目的明確、最少夠用、公開告知、個人同意、質量保証、安全保障、誠信履行和責任明確。

  “個人同意原則是幾項原則中的關鍵。如果沒有明確征得個人信息主體的同意,尊重隱私,對個人信息保護則成為一句空話。”歐陽武說,質量保証、安全保証這兩個原則即是對個人信息主體的保護,也是對信息合理利用的質量保証。比如,婚介網站不及時更新個人信息狀況,就會因信息不准確給網友帶來不便。

  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這項標准的實施,也可進一步促進公民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自覺,增進共識,為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積累經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規范個人信息的處理行為,構建政府引導下的行業自律機制和模式。

  據悉,目前在保護個人信息方面國際立法界有個新趨勢,即“以預防為主”。歐陽武說,在互聯網信息時代,個人信息安全的侵犯者和被害人是不對等的,必須立足於事前防范。

  朱璇說,將對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管理辦法和技術手段進行專項研究,研究制定體系框架中急需的關鍵標准,對標准進行驗証以支持標准的進一步修訂和改進。

  去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決定以法律形式保護公民個人及法人信息安全,重點解決了中國網絡信息安全立法滯后的問題。

(責任編輯:財經實習、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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