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今年國家假日辦亂調放假時間表示反感,這麼做是不合理的,是違反經濟規律地妄圖擠出假日經濟效應。既破壞企業生產,又讓國民疲於奔命,”說起帶薪年假,市政協委員曹志偉先提到了法定長假,“我認為,與其這樣做,還不如立法設置和認真實行帶薪年假,讓我們的員工自由選擇放假時間,避免集中消費,讓不良商家獲利,避免搶購火車票。”
曹志偉認為,可以用帶薪年假取代固定長假,他還提醒說,有的工種根本無法享受法定長假,如環衛工人。“我認為,假日辦制定放假時間,是計劃經濟的典型表現。啥時候取消假日辦,我們的假日經濟才是真正的假日經濟”,“我建議,企業在帶薪年假期間支付的員工薪酬收入,以及節假日加班等收入,應該免交個人所得稅”。
我國對帶薪年假的長度有明文規定,並且還規定,未休的年假可領3倍工資。但“骨感”的現實是,部分企業會用扣獎金等形式克扣員工的帶薪年假,更別提“3倍工資”了。對此,市人大代表曾德雄提議,帶薪年假應該由用人單位跟員工簽訂協議來約定。“全國性規定很難涵蓋到特殊情況,還不如把這個權利交給員工和雇員。” 曹志偉也認為,不能強制員工加班,但有的員工是自願不休假的,必須分開看待。
目前雇員和雇主之間力量不對等,是部分勞動者帶薪休假權利受損的原因。曾德雄表示,政府、雇員、雇主三方都需要努力,相關法規要健全,雇主要懂法,雇員也要增加法律意識保障自己的權益。“不管是雇員、雇主還是社會,在帶薪休假上需要慢慢進步,希望一下子達到理想狀態是不可能的。”他說。
·許琛 梁爽·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