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國糧食總產量達58957萬噸,比2011年增加1836萬噸,增長3.2%,比2003年增加15887萬噸,增長36.9%,糧食產量實現創紀錄的“九連增”。與此同時,自從2003年以來,糧食價格也是連續九年上漲,這期間糧食價格年均上漲8.2%,2011年糧食價格是2002年的2.03倍。
糧價連續上漲符合經濟規律
盡管糧價在產量實現“九連增”的同時出現了“九連漲”,但這種價格上漲具有相當的合理性,既符合當前的客觀情況,也符合經濟規律。
首先,糧食產量雖然實現“九連增”,但糧食的供求關系沒有發生根本性改變,仍然呈現緊平衡的狀態,糧價上漲與糧食供求關系的變化基本協調。
盡管糧食產量實現九連增,但糧食需求也在相應增長。除了口糧之外,肉、禽、蛋、水產品生產所需的飼料用糧食需求大幅度增加,特別是生物燃料工業和制酒工業對糧食的需求快速增長,使得在糧食產量增加的情況下,糧食的供求關系沒有明顯的改善,糧食供求緊平衡的狀態仍在延續並有惡化的趨勢。如果不是國家千方百計地調動農民的糧食生產積極性,並在政策、資金、技術、價格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糧食產量就不可能實現九連增,而在糧食需求大幅度增加的情況下,糧食的市場供求關系就會嚴重惡化,糧食價格就會出現更大幅度的上漲,由此引發的價格總水平上漲壓力就會更大。
其次,糧食價格上漲與糧食生產成本的增加相協調。2003-2011年,糧食價格年均上漲的幅度雖然較大,但與同期糧食生產成本的變化來看,兩者是協調的。2003-2011年,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累計上漲1.784倍,年均漲幅為6.64%,僅比同期糧食價格漲幅小1.56個百分點。2003-2011年,反映農業生產的農產品生產者價格指數上漲2.066倍,年均漲幅為8.4%,高於糧食價格漲幅0.2個百分點﹔同期反映農業種植成本的種植業生產者價格上漲2.035倍,年均漲幅為8.2%,與糧食價格的年均漲幅一致。
第三,糧食價格上漲幅度與其他農產品價格上漲幅度相協調。2003-2011年,糧食價格年均上漲8.2%,同期水產品、鮮蛋、鮮果、鮮菜和肉禽及其制品價格年均分別上漲6.8%、7.4%、8.3%、9.2%和9.3%,與糧食價格的上漲幅度基本相當,只是由於各自的特點,其價格漲幅略高或略低於糧食價格漲幅。
最后,糧食價格上漲符合國家糧食價格政策的導向,是政府宏觀調控的結果。從農業生產的特性來看,農業生產周期長、土地勞動力等要素投入大、比較效益低,既有市場風險又有自然天氣與氣候風險,在土地和工人工資呈現持續上漲、特別是農業人均土地經濟規模極其有限的情況下,農業生產的比較效益進一步降低,單憑農業行業自身已經難以持續維持農業的正常生產。因此在市場機制發揮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的主動介入就十分必要,通過政策的扶持和物資的投入等手段加強對農業生產的扶持也是必需的、合理的。除了取消農業稅、實施以農業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種糧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為主要內容的農業生產促進等政策措施之外,促進糧食銷售價格的提高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的做法。
糧價平穩上漲利好諸多
糧食價格上漲,雖然短期來看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拉動了價格總水平的上漲,增加了部分居民的支出負擔,但糧食價格的上漲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增加了糧食生產,保証了糧食的市場供應,減小了糧食價格的波動幅度,長期來看為保持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奠定了基礎。同時,糧價上漲直接和間接地促進了農民收入增長速度的加快,即促進了消費和經濟的增長,也調整了城鄉收入結構,改善了經濟與社會發展不平衡的矛盾。更重要的是,糧價上漲促進了糧食產量的增加,使我國的糧食安全性得到改善,夯實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
第一,糧食價格的上漲,直接促進了農民收入的增加。
一方面,糧食價格上漲,直接促進了農民種糧收入的增加。2003年以來,農民從事糧食種植業的收入增長很快。僅從糧食價格上漲的影響來看,從2003年到2011年農民從種糧得到的收入年均增長在8%左右。如果考慮到糧食單產的增加,農民從事種糧的收入增長還會高於9%。盡管農民從事糧食種植業的收入佔其總收入的比重相對較小,但農民從事糧食種植的收入卻是農民收入中最保險、最基本、最穩定、最可靠的收入。另一方面,糧食價格的上漲提高了農民非糧食種植業的收入。農民從事糧食種植的收入是衡量農民收入中最具有標杆性的收入。糧食價格和其他主要農產品如菜、果、肉、蛋、水產品以及其他農業作物的價格變化均有合理的比價關系。糧食價格的不斷提高,促進了其他相應農產品價格的上漲,糧食價格的提高為其他農產品價格提高樹立了良好的標杆作用。糧菜比價、糧蛋比價、糧肉比價、糧果比價的規律決定了以糧食價格為基礎的其他農產品價格的關聯上漲,進而促進了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收入。從2005年到2011年農民從事農業的收入從1097.71元上升到1896.67元,農民年均從事農業生產的收入增長9.5%。而1995-2005年農民從事農業的收入從799.44元上升到1097.71元,農民年均從事農業生產的收入增長為3.2%。這說明農產品價格的上漲對農民收入增長的影響是非常顯著的。
此外,間接促進了農民從事非農產業的收入增長。農民從事其他產業的收入預期是參照從事農業生產的收入預期作為標准的,從事農業生產收入預期的提高,使得農民對於從事其他非農產業的收入期望值大大提高。如果外出打工的收入不能明顯高於種地收入,那農民寧可在家裡種地。而在農民在打工與種地之間有選擇的情況下,農民工市場才能由原來單一的買方市場變為買賣雙向選擇的市場,才能更有效地促進農民工工資的合理上漲。例如,2003年普通農民工外出打工的月工資收入大約500-800元,而在2011年,普通農民工外出打工的月收入預期在2500-3000元,稍有一些勞動技能、或是勞動強度比較大一點的農民工的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
第二,糧食價格的提高,極大地促進了農民種糧積極性,為連續九年豐收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從我國糧食價格波動變化的歷史看,在連續豐收之后一般伴隨著連續的減產,其原因,除了一些不可控因素之外,最重要的就在於“谷賤傷農”情況的發生。連續的豐收導致了糧食供給的相對過剩,進而導致糧食價格下跌,甚至出現賣糧難的現象。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並有計劃地逐步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之后,促進了糧食價格的平穩上漲,而糧食價格的提高,使得農民的收入相應提高,促進了農民種糧的積極性,使得糧食播種面積逐年增加,農民對糧食生產的投入也明顯增加,為糧食增產、增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最終促進了糧食生產的連續九年豐收。另外,糧食價格的持續上漲也導致糧食豐產、農民收入的持續增加的合理格局,改變了以前經常出現的農民糧食豐產不增收、糧多價低、谷賤傷農的現象,使得我國農業基礎越來越牢固、糧食安全問題得到了基本保証。
第三,糧食價格的上漲並沒有導致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的大幅度上漲,反而促進了價格總水平的基本平穩。
2003-2011年,糧食價格年均上漲8.2%,而居民消費價格年均上漲3.0%,糧食價格漲幅比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高5.2個百分點,是價格總水平價格漲幅的2.73倍。從這個結果可以看出,糧食價格的上漲並沒有導致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的大幅度上漲,特別是這期間國民生產總值年均增長速度高達10.75%,增長速度明顯高於改革開放以來9.9%的平均增長速度的情況下,價格總水平年均漲幅隻有3.0%,比改革開放以來5.4%的平均價格總水平漲幅小2.4個百分點。這說明糧食價格的平穩上漲並沒有引發價格總水平的大幅度上漲,反而促進了價格總水平的基本平穩。這是因為這期間糧食價格的上漲並不是完全由於市場供求導致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國家主動調整糧食價格政策的結果。
自從2004年以來,我國每年都實行主要糧食品種的最低收購價政策,而且每年的糧食最低收購價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這種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實施,對糧食價格的走勢產生了良好的導向作用,實現了糧食價格合理、平穩的上漲,扭轉了以前糧食產量忽高忽低、糧食價格大幅波動的被動局面。盡管糧食收購價提高后短時間內將會促進糧食銷售價格的提高,進而導致價格總水平的提高。但糧價提高后農民種糧積極性也提高了,中長期糧食產量也會提高,糧食價格就會保持基本穩定。如果糧食收購價格過度下降,就會減少農民種糧的收入,影響農民種糧的積極性,下個種糧季節農民就不會種糧了,而會選擇外出打工、做臨時工、改種其它經濟作物,甚至把有限的土地撂荒浪費等,這樣會使下一季節的糧食產量減少。由於糧食需求的剛性增長,以及糧食供求的緊平衡狀態,可能造成糧食供應缺少10%,糧食價格上漲30%,糧食供給缺少20%,糧食價格上漲超過100%的情況,因為糧食是生活中不可替代的必需品。所以,如果不是在國家主導下的糧食價格平穩提高以促進糧食產量的連年增加,在國際糧食價格暴漲的情況下,國內糧食價格漲幅可能是目前糧食價格實際幅度的數倍。這也說明,合理的糧食價格平穩上漲可以起到防止糧食價格暴漲暴跌、保持了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目的。
(來源:中國証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