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修訂《煙草專賣法》促進煙草業轉型
“作為世界最大的煙草生產和消費國,我國如何破除不利於全面控煙的體制機制,推動煙草產業轉型調整,仍是一項十分艱巨又很繁雜的任務。煙草產業‘保証國家財政收入’的目標一直是控煙過程中的巨大阻力。”在26日舉行的“控煙導向下的中國煙草產業轉型研討會”上,清華大學國情研究院院長胡鞍鋼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
胡鞍鋼稱,在全國財政總收入不斷持續提高的情況下,中央政府完全有能力通過轉移支付等手段推動地方降低煙草產業佔地區經濟及財政收入來源比重。
胡鞍鋼說,應啟動對國家《煙草專賣法》的修訂,廢除專賣法中“保証國家財政收入”的目的。應取消煙葉稅,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切斷地方政府推動煙葉生產激勵機制。此外,國家煙草專賣局是我國煙草產業中最大的利益主體,在新一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應加快推進國家煙草專賣局和中煙總公司的政企分離,使國家煙草專賣局轉變為國家控煙局。
會議期間,胡鞍鋼主持的課題組披露了他們向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提交的報告。這份名為《全面控煙與煙草產業轉型》的報告顯示,目前我國卷煙產量仍以每年4%左右的速度增長,但煙草產業轉型已經具備可行性。具體而言,一是各級財政和地方經濟對煙草產業的依賴度在下降,如煙草工商利稅佔國家財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二是雲南等傳統煙草大省已在著手改變煙草一家獨大的產業結構,逐步降低煙草在全省經濟中的比重﹔三是目前種煙的比較收益大幅下降,大部分煙農只是將種煙作為副業,烤煙種植淨收入甚至低於外出務工淨收入。
不過,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外經濟研究部副部長趙晉平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去年在雲南調研的時候發現,盡管作為國企的當地煙草企業資金充裕,但國家政策對煙草企業跨行業投資有一定限制。
課題組對此建議,對於在原煙草種植地區創辦非煙產業,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在接收一定比例煙農的前提下,可考慮在營業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方面予以優惠。
課題組成員、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胡琳琳博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借鑒國際一些煙草企業的轉型經驗,政府可以支持煙草企業轉向健康食品等行業,逐步降低煙草主業比重,從‘健康危害型’轉為‘健康友好型’產業。”
胡鞍鋼強調,煙草工業作為典型的又是最大的“健康危害型”產業,其轉型升級與一般工業不同,決不能將“做大做強”定為其目標。必須利用現有煙草生產、銷售專賣體制,採取嚴格措施,對煙草產業的規模、投資、產量指標等進行嚴格控制,使其就業人員成功轉崗轉業。當然,同時應落實需求控制措施,包括大幅度提高煙草消費稅(包括進口煙的消費稅)等,從根本上減少煙草消費需求。中國的“全面控煙”應是控需求和控供給雙管齊下的控煙戰略,才能徹底扭轉當前的控煙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