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房產稅在上海、重慶試點滿兩年。業內人士分析指出,試點已初見成效,但整體評價還需要進一步的數據公布,是否進一步擴大也未定。
2011年1月27日,房產稅開始在上海、重慶先行先試。上海方案隻針對增量,稅率分0.4%和0.6%,並給予戶籍居民家庭新購房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額﹔重慶方案則偏重高檔住房,涉及存量與增量,稅率為0.5%至1.2%。
目前,關於房產稅試點兩年的最新信息官方還未公布,而根據上海市地稅局2011年11月披露的信息,上海共認定約5萬套住房需要繳納房產稅。重慶數據則顯示,重慶房產稅試點的第一年,征收稅金約1億元。
2013年起,上海房產稅適用稅率分界線因與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銷售價格聯動有所提高,如果房屋單價超過27740元/平方米,則按0.6%征收房產稅﹔若低於或等於27740元/平方米,則按0.4%的稅率征收,2012年這一稅率分界線為26896元?平方米。
重慶高檔住房應稅價格也在今年開始執行新標准,房產稅應稅價格起點從2012年的12152元/平方米提高至12779元/平方米,是重慶主城9區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6389元?平方米的兩倍。
雖然試點已經取得初步效果,但稅收規模十分有限,業內人士對此看法不一。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曾撰文指出,在上海、重慶這樣的發達地區搞房產稅試點,最重要的任務不是籌集收入,而是意在調節市場,影響人們的住房消費,並為省以下財稅體制改革提供配套。
在房產稅試點的兩年中,關於這一改革的相關討論不斷引發,尤其是征收房產稅是否會對房價一劍封喉。對此,畢馬威華中區稅務主管合伙人盧奕認為:“不主張用稅收去調節短期行為,樓市出現的過熱問題應該從供給、加快保障房、金融、稅收等多角度去綜合解決,稅收是嚴肅的,要有持續性,應該是長期執行的。”
那麼,試點兩年后房產稅是否會進一步擴大?一些業內人士指出,這一問題仍是懸念,但從目前傳遞出的信息看,房產稅改革應被放置在房地產稅制整體改革框架中,涉及一系列環環相扣的綜合改革。(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