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春節,記者在安徽、江蘇、遼寧等地調查發現,一些企業和單位公款消費購物卡,用於發放福利、過節送禮。而新出現的電子購物卡,套現更方便,交易更隱蔽。“一卡在手,送禮無憂,套現不愁”。
一張購物卡,歷經“銷售-送禮或福利-回收-再次銷售-購物”等多個環節。
記者近日在合肥市一家易初蓮花超市暗訪,一位熊姓卡販子主動貼上來。“要卡嗎?九五折賣給你,加2個 點 可 開 發 票 , 剩 下3個 點 歸 你賺!”“能開正規發票嗎?”“我的上線就是開禮品店的,辦公用品、電子設備,什麼名頭都能開。”
由於購物卡“回收-銷售”過程中多有回扣,一些企事業單位的採購者往往有利可圖,增加了腐敗空間。在南京新街口商圈周圍,不少店鋪打著“購物卡回收”的招牌,以九三到九五折回收,再以九五到九七折轉手,利潤豐厚。一些單位的採購人用公款前來購卡,發票多是開一些“辦公用品”“辦公耗材”等名目。
國家有關部門多次出台規定,嚴禁公款購買購物卡、代幣券用於發放員工福利、人情往來。但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單位沒有嚴格執行,購物卡成福利卡、送禮卡的現象依然突出。
沈陽一家事業單位財務人員告訴記者,單位有近200名員工,每年要購置20余萬元購物卡,今年也不例外。“我們長期和家樂福、樂購兩大超市保持合作關系,每次購買不用實名登記,超市幫你解決。”
“今年風聲緊,單位不發購物卡,但關系戶送禮仍然以購物卡為主。”一位電力系統工作人員透露,目前購物卡變成福利卡有所遏制,但變相送禮卡仍難禁止。
“購物卡不像現金那麼赤裸裸,但披上了一層人情外衣。”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教授譚啟平說,隨著中央強調加強作風建設,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運行日漸公開透明。但是,購物卡往往可以開成辦公用品發票,不僅使福利變相存在,同時也能成為沖賬和避稅的工具。
由商務部發布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實施2個多月,但記者實地走訪多地發現,實名購卡規定仍然形同虛設。
記者20日來到合肥市經開區沃爾瑪超市團購中心,表示要買12000元購物卡。售卡人員始終未提及實名購卡規定,隻在刷卡交易時要求提供一個身份証號。
在南京、沈陽等地一些大型百貨商場,工作人員對大額購卡實名登記“可有可無”,甚至有工作人員暗示記者找門口的卡販子,“他們有很多身份証,你買多少都行!”
更令人擔心的是,近期一種電子購物卡在網上熱銷,隻需賬號、密碼就可進行消費,支付手續費還能把金額轉入支付寶、銀行卡,讓套現變得異常容易。
記者撥通奧斯卡購物網站的客服電話,詢問是否可以制作大面值的購物卡。這家專業銷售電子購物卡的網站客服人員表示,任意面值的購物卡都能制作並且不需要實名信息登記,發票可以開服務費或培訓費,並隨即為記者轉接了銷售人員的電話。
面對記者“購物卡作為單位福利發放,能否增加一些指定的超市、商場等消費場所”等要求,銷售人員直接表示,“花3%的手續費可以轉充支付寶,5%的手續費可以轉充銀行卡。”
業內人士透露,購物卡實名制有“名”無“實”,主要是利益驅使助長不正之風。購物卡市場每年產生的巨額現金流相當於一筆巨大的“沉澱資金”,這些數億元以上的資金,對商戶是一大筆“無息貸款”,經營操作空間巨大。“如果拿去做投資,出現投資失誤、資金虧損等情況,購卡人的權益將無法保障。”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不少送禮的人心態都是“送東西未必人家能喜歡,購卡送禮方便折現。”
對此,南京師范大學社會學教授吳亦明表示“禮品回收行業就是看准了‘用的不買,買的不用’這個特點,一些單位為了規避財務檢查,用公款購卡對員工發‘福利’,有的還虛開發票入賬,這種不正之風也該剎剎了。” 記者 凌軍輝 楊丁淼 王瑩 合肥 南京 沈陽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