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西蘭奶粉雙氰胺事件讓人們也關注起洋奶粉的安全。
昨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辦法》規定,進口乳品存在安全問題,已經或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進口乳品進口商應主動召回並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報告。
《辦法》從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安全項目不合格責令銷毀或退運
其中規定,質檢總局對向中國出口乳品的國家或地區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和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評估。隻有經檢驗檢疫合格,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証明后,方可進入中國銷售、使用。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責令進口商在3個月內銷毀,或出具退貨處理通知單,由進口商辦理退運手續。
進口乳品的進口商應建立乳品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公布進口乳品的種類、產地、品牌,如實記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証明編號、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風險預警分3個控制措施
根據進出口乳品安全風險信息的級別,質檢總局發布風險預警通告,按不同情況採取3個控制措施:有條件地限制進出口,包括嚴密監控、嚴加檢驗、責令召回等﹔禁止進出口,就地銷毀或者作退運處理﹔啟動進出口乳品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當向中國出口乳品的國家或地區發生可能影響乳品安全的動物疫病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時,質檢總局也可風險預警,再依據疫情變化、食品安全處置,評估后調整或解除控制措施。
進口乳品存在安全問題,已經或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進口乳品進口商應主動召回並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報告。進口乳品進口商還要向社會公布信息,通知批發、銷售者停止批發、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不主動實施召回的,必要時質檢總局可以責令召回。
質檢總局表示,一旦發現進口乳品檢驗檢疫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而擅自銷售、使用的,貨值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將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証。 (記者廖愛玲)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