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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企原高管貪污受賄被抓:稱送錢人多記不清(圖)

2013年02月19日14:50    來源:檢察日報    手機看新聞

馮大才接受訊問

  馮大才接受訊問

  1月15日,四川省高級法院對廣能集團華?山煤業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物資供應分公司原總經理馮大才作出維持一審判決的終審裁定。

  因伙同下屬共同貪污50余萬元、受賄52.3萬元、對147.3萬余元家庭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2011年9月,馮大才一審被廣安市中級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

  雖然馮大才案已塵埃落定,但此案留給人們的思考還在繼續。

  細水長流收紅包

  馮大才畢業后被分配到華?山礦務局李子埡煤礦工作。從一名普通工人干起,他先后擔任過安全科長、調度室主任、副礦長。后來,還擔任過廣能集團駐重慶辦事處主任,2003年9月當上了廣能集團華?山煤業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物資供應分公司(以下簡稱物資公司)經理。

  作為廣能集團的子公司,物資公司主要負責集團公司的物資採購,當時物資公司是個清水衙門,日子並不好過。2006年,缺乏生機的物資公司開始紅火起來。發生這一變化的根源在於廣能集團改革物資採購方式,實行投標制度和統一採購制度,規定大額物品採購需要由集團公司招標中心通過招投標確定,金額較小的物品由物資公司通過詢價比價確定。

  南充某化工公司與物資公司有長期的業務聯系,業務員潘某為了使物資公司能購買該公司的炸藥以及能及時拿到貨款,以拜年費和回扣的名義送給馮大才共計15.3萬元。從2006年起,潘某催收貨款時都不是空手而來,大多時候他都會事先准備好一個信封,裡面裝著數千元至萬元不等的現金。

  而給馮大才送錢最多的是宜賓某化工廠業務員張某,4年共送給馮大才21萬元。

  馮大才很少一次性收受大額現金,更多的時候都是幾千元至1萬元的紅包。這種細水長流式的方法不顯山露水,但可以聚少成多,馮大才以這種方式收受回扣達140余萬元。對於其中的70余萬元,馮大力勉強能夠說出一些商家和業務人員姓氏,另外的70余萬元他根本就記不清楚送錢單位和個人了。

  以發福利為名共同貪污

  在收受賄賂的同時,和公司下屬私分“紅油錢”是馮大才的另一斂財之道。所謂“紅油”就是盈余油料。

  油庫保管的油料出現升溢,是管理中出現的正常現象,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將盈余物資作相應賬務處理就行了。2006年8月的一天,負責管理油料物資的石化部原主任桂以雲來到馮大才的辦公室,向其報告公司油庫汽油、柴油、潤滑油(脂)等有盈余,並請示如何處理。看到馮大才猶豫不決,桂以雲適時建議將這些盈余油料“處理”了,弄點錢出來給大家發點福利,馮大才表示默認。

  在桂以雲的安排下,油料採購員很快就虛開了一張2萬多元的發票,並通知油料管理員根據發票數量做虛假入庫登記,填寫假入庫驗收單,然后通過審批從財會上報賬套現。

  見兩個月過去沒有任何風吹草動,桂以雲等人開始了第二次行動。這次手法更隱秘一些,虛開3萬元發票、虛假入庫后,將款直接轉到業務單位賬上,再從業務單位將錢提出。桂以雲請示馮大才如何處理套現出來的錢,謹慎的馮大才要求按知情面的大小確定分配方案。按照這種模式操作,幾年下來他們一共從物資公司套取了50多萬元進行私分,馮大才分得12萬余元。

  近日,桂以雲因貪污11.9萬余元、受賄39.9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另有4名職工也因犯貪污罪受到法律制裁。

  以一副廉潔形象示人

  馮大才給人的印象是衣著朴實、生活簡單。由於老婆孩子都在重慶,他幾乎把辦公室當成了家。離物資公司不遠的一家小飯館是他經常光顧的地方,除了逢年過節他很少和有業務關系的商家一起共餐。

  不僅在生活上儉朴,馮大才還以上交禮金最多為班子成員做表率。從2006年起,馮大才時不時地向單位上交1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禮金,到案發時共向單位上交禮金17萬余元。

  上交禮金,其實馮大才內心並不是想要表明自己有多廉潔,而是有更深層次的考慮。他說:“一是有的供貨商和我不是很熟,我怕收了這些錢會出問題,就把和我不熟的供貨商送的錢上交一部分﹔二是有的供貨商相互之間存在競爭,我也怕收了這些錢會暴露,所以把存在競爭關系的供貨商給的錢也交了﹔三是這些年我畢竟收了很多錢,上交一部分,留下大部分,這樣就不會引起別人懷疑。”

  后悔與埋怨沒了用

  回顧馮大才、桂以雲等人的犯罪歷程,人生觀、價值觀的扭曲是其主觀原因,但其中也有一些客觀因素值得深思:物資公司領導權力過於集中,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在貨款支付過程中的透明度不夠,致使部分供貨商總是採取不正當的方式腐蝕相關人員。制度執行層面也存在問題,在對油庫物資盤存時流於形式,導致50余萬元的盤盈物資被私分。

  面對辦案檢察官,56歲的馮大才嘆息說:“我真的劃不著,還有四年就退休了!”每年可以領到十七八萬元年薪的馮大才在華?這個川東縣級市算是高薪階層,隻要不犯錯誤,他可以在領導崗位上一直干到退休,直至享受退休后的幸福生活。

  案發后,馮大才說:“都是桂以雲出主意叫分‘紅油錢’,其實我又不缺那兩個錢。”桂以雲則說:“不是馮經理叫我這樣搞,我哪敢嘛!我都遭他害了!”

  后悔與埋怨無法改寫人生。如果面對每一次誘惑,馮大才及其下屬們都能保持清醒和警惕的話,也就不會有今天這樣的結局。

(責任編輯:李海霞、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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