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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2月20日訊 (記者 楊威) 經歷“黃金十年”后,白酒行業近來可謂“攤上了很多事”。19日,有媒體報道稱,茅台和五糧液這兩大酒業龍頭因實施價格壟斷被國家發改委開出4.49億元罰單。雖然該消息至今仍未得到發改委最終確認,但在業內人士看來,此次處罰對酒類企業會起到警示作用,自身價值將理性回歸。
酒業龍頭鐵腕保價引反壟斷處罰 茅台回應稱應允許改正
為維護終端價格和品牌形象,去年12月,貴州茅台對旗下經銷商發出“最低限價令”,要求經銷商們不得擅自降價。
今年1月,媒體報道稱國酒茅台(貴州仁懷)營銷有限公司發出處罰通報,3家經銷商由於低價和跨區域銷售被處以暫停執行茅台酒合同計劃,並扣減20%保証金,以及提出黃牌警告。另外一家酒業老大五糧液也不甘示弱,對12家降價或竄貨的經銷商進行通報處罰。
不過,“限價令”作用還未顯現,卻引來價格部門的調查。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和地方價格監管部門介入調查后,茅台五糧液相繼“低頭認錯”,取消違反反壟斷法有關的營銷政策,茅台一並撤銷此前對相關經銷商的處理決定,退還已扣減保証金。
19日中午,中國廣播網發出一篇題目為《茅台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被罰4.49億元》的稿件稱,“記者今天(19日)從國家發改委相關部門了解到,茅台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被罰4.49億元,所罰金額是上年度兩家酒企銷售額的1%。”但截至發稿為止,國家發改委網站尚未登載上述處罰的具體通知或信息。
據悉,發改委新聞中心相關工作人員19日下午在接受中証網求証時稱,發改委已注意到網絡媒體對此的大量報道,但是尚未掌握具體情況,正在努力核實中,不確定何時能出結果,有消息會第一時間發布到網上。
對這一事件,茅台集團辦公室主任鄒欣19日在接受中國網消費頻道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自己對發改委的處理決定沒什麼個人看法。他說,從企業發展角度看,企業犯了錯應允許企業改正。
發改委曾多次就壟斷事件處罰企業 業內:處罰目的是讓行業走穩
據悉,因各類壟斷市場行為,國家發改委曾多次開出罰單。
2013年1月,國家發改委對韓國三星、LG,我國台灣地區奇美、友達、中華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國際大型液晶面板企業2001年至2006年的價格壟斷行為進行處罰,包括責令退還、沒收和罰款總金額達3.53億元。
2011年11月,發改委發布公告,山東順通和山東華新兩家醫藥企業因觸犯《反壟斷法》和《價格法》,對其做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其中山東順通合計687.7萬元,山東華新合計15.26萬元。
就在同一個月,發改委還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進行反壟斷調查,查明兩公司在互聯網接入市場上涉嫌壟斷。
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打假工作委員會投訴舉報辦公室主任賈寧對中國網消費頻道表示,價格壟斷就是企業為了保証自身的利益,沒有顧及法律法規,幾個企業統一口徑的價格,最后還是要消費者“買單”。
針對此次對茅台和五糧液做出的處罰,在賈寧看來,此次處罰說明政府看到了白酒行業的問題,反壟斷調查和罰款的目的都是希望行業走好、走穩,白酒作為大眾消費品如果過於浮躁,損失的不僅僅是購買其股票的投資者,最后還是會導致企業本身的損失。
高端白酒價格打破“逢節必漲” 價值理性回歸將至
白酒行業在經歷了“黃金十年”后,“勾兌門”、“散酒門”、塑化劑風波等,在2012年可謂“攤上了很多事”。
今年春節期間,有媒體報道,本該迎來銷售旺季的白酒市場遇冷,茅台、五糧液等高端白酒的銷售量同比下滑40%-50%。
輿論認為,由於經濟增速放緩、嚴控“三公消費”等原因,高端白酒價格“逢節必漲”的定律已被打破。
“短期來看是壞事,長期來看是好事”,酒仙網董事長郝鴻峰接受中國網消費頻道記者專訪時表示,從去年冬天開始中國白酒行業的“發燒”程度終於降溫,得到了理性的回歸,酒企可以注重自身品質和價格的回歸。“隻有價值回歸理性的時候,這個行業才可能長期地、健康地發展。”
同時,郝鴻峰也表示了對發改委處罰的認同。“酒企應尊重市場規律,希望酒企不再利用強勢地位來控制和壓迫經銷商”。他認為,此次酒企因價格壟斷被罰可以讓白酒價格降下來,讓消費者得到實惠,並對酒類企業會起到警示作用,希望酒企不再利用強勢地位來控制和壓迫經銷商。
根據媒體報道,除以上兩家企業,國家發改委和部分省發改委正在對白酒行業主要企業的廠商價格約定關系進行調查,很可能還有更多酒企會被責罰。
不過,因為“中國白酒市場很大,兩家酒企佔的比重不足以形成壟斷”的觀點,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員直呼這個處罰“有些看不懂”。
在他看來,白酒企業維護自己的市場價格完全是企業行為,兩家酒企並未構成市場壟斷行為。(中國網財經中心)
(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