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茅台五糧液遭發改委處罰”追蹤
新京報訊 (記者吳敏)貴州茅台、五糧液兩家酒企龍頭因價格壟斷處罰一事股價連續走低,據新京報記者計算,兩隻股票本周前三天市值已經蒸發約146億元,其中茅台市值蒸發103億元,五糧液市值蒸發43億元。
市場或提前獲得利空消息
據媒體近日報道,茅台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行為,將被發改委合計罰款4.49億元,目前發改委官方未披露相關消息。消息爆出后,昨日兩家公司股價雖然跌幅有限,但表現均落后於大盤。其中五糧液收報24.77元,微跌0.16%﹔貴州茅台收報177.9元,收跌0.01%。
事實上,茅台和五糧液兩隻個股從本周一開市以來就開始走低,且前兩個交易日的跌幅較大,貴州茅台在前兩個交易日下跌了5.3%,五糧液下跌了4.2%,其中大部分下跌是在周一出現的。有分析認為,市場可能已經提前獲知相關利空消息。
據記者計算,貴州茅台本周前三天總市值蒸發了103億元。
五糧液本周前三天的市值蒸發43億元。
股價低迷波及基金
按照2012年底的機構持股計算,有237隻基金和券商集合理財產品持有貴州茅台,共計持股1.27億股。
這也意味著本周前三個交易日,這些機構持有貴州茅台的市值蒸發了12.6億元﹔其中持股最多的廣發聚豐去年第四季度末持有茅台877萬股,按此計算,市值蒸發約8800萬元。
而五糧液共有65家機構持有約2.44億股,按此計算本周市值蒸發2.8億元。
白酒股投資者信心重挫
昨日茅台、五糧液等白酒股的股價表現,顯示出市場在目前點位上對白酒股的分歧明顯。
此前兩家公司公布的業績快報顯示,貴州茅台淨利潤同比增幅50%左右,五糧液的增幅則在54.28%-59.16%之間。
但去年12月份以來,塑化劑、禁酒令、反對鋪張浪費等都打擊了投資者對白酒股的信心。
數據顯示,2012年底白酒股塑化劑就已經爆發,去年四季度仍有不少基金增持了貴州茅台。在其前十家機構股東中,廣發聚豐、博時價值增長等多隻持股居前的主動型基金均增倉了茅台。
但離開茅台的投資者更明顯,2012年四季度有125家機構離場,拋售了約3495萬股。即有約四分之一的機構投資者離場。
也有賣方機構認為,茅台基本面良好,白酒消費的土壤仍然沒有改變,白酒股仍有投資機會。
國海証券認為,貴州茅台作為一線白酒代表品種依舊在中國傳統社交場合具備一定程度的唯一性,從政務消費轉向商務及個人消費的路徑盡管較長,但值得期待,仍是市場上值得期待的標的。
■ 聲音
白酒專業委員會:控制經銷商價格很普遍
據了解,國內生產商控制經銷商的價格,給予指導價以做好統一的經營管理是普遍現象。
對於茅台、五糧液被曝將被發改委判罰4.49億元一事,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副秘書長、白酒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馬勇昨日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稱,“如果這個處罰正式施行,白酒行業將會人人自危。”
馬勇表示,“首先,白酒行業是一個充分競爭行業,企業在充分競爭的市場條件下,酒企制定一個指導價格,經銷商違反了這個價格,酒企取消經銷商的經銷權或者對經銷商進行罰款,無可厚非。這是該拿《反壟斷法》去管的事情嗎?我表示疑問。”
馬勇說,“其次,罪和罰應該是匹配的,兩家企業的限價行為給市場造成了多大的危害?4.49億的罰款金額是根據什麼裁定的?有沒有數據証明,茅台和五糧液的限價行為對利益相關方造成了多大金額的經濟損失?這些現在都未知。”
馬勇還認為,如果發改委處罰茅台、五糧液巨額罰款消息屬實,恐會對其他政府監管部門起到不好的“示范”效應,給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困難。
新京報記者 張泉薇
反壟斷法專家:縱向限價不一定都違法
此次茅台、五糧液因控制經銷商價格被查也讓更多商家“惴惴不安”,是不是今后隻要控制經銷商的價格就會涉嫌違法呢?
對此,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副組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競爭法中心主任黃勇表示,在判斷縱向壟斷行為時,即生產商向經銷商限定價格時,並不一定都會違反《反壟斷法》,而要看具體的產品特性。他表示,在此問題上各國的法律有所不同,比如美國法律就要看產品的具體情況合理分析。所謂合理分析,“如果是一個市場份額較大的企業,又是一個知名的品牌,消費者的選擇性又非常小,在採取固定價格或者轉售價格的時候就必然影響到消費者的選擇以及使用的價值。”
在他看來,如果是其他非特殊的、市場份額並不大的小商品,經銷商的價格被生產商控制,消費者自然會選擇別的替代產品,並不會影響消費者的選擇,消費者的選擇權益也沒有得到損害。從法律上看並不違法。
他表示,目前要等待發改委的官方文件,看具體如何判定此次事件,以為今后的案例做出示范,這樣普通商家也不用無故惴惴不安了。
新京報記者 鐘晶晶
■ 市場
商務部:“茅台五糧液銷售出現大幅下降”
新京報訊 (記者張泉薇 沈瑋青)以往春節前后被白酒行業公認為是高檔酒的銷售旺季,但近期茅台、五糧液等高端白酒卻“賣不動”了。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昨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去年底中央政治局出台改進工作作風的“八項規定”后,茅台、五糧液等高端白酒的銷售出現大幅度下降。
沈丹陽表示,中央“八項規定”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出台以來,一些高端餐飲企業的經營和高端白酒的銷售出現大幅度下降。根據商務部抽樣調查,53度的飛天茅台和52度五糧液的標價已經比最高價的時候下降了30%左右。
據新京報記者調查,近期北京的茅台、五糧液等高端白酒的銷售情況也很不理想。
北京一家以經營茅台、五糧液等高檔白酒為主的經銷商表示,近兩個月來高端白酒生意慘淡,茅台和五糧液兩品牌白酒甚至未售出一瓶。另一家煙酒專賣店的老板則表示,中低端白酒是近期銷售主角。
茅台、五糧液等高端白酒的行情慘淡在節后的禮品回收行業中也表現明顯。
據媒體報道,53度飛天茅台回收價格大多集中在700-800元/瓶之間,52度五糧液集中在500-550元/瓶之間。多數商家稱,農歷春節前后,高端白酒回收普遍遇冷,其中受影響最大的品牌當屬茅台和五糧液。
行業分析師認為,從近期白酒銷售情況出現兩級差異,高端酒普遍遇冷、中低端白酒搶佔市場的態勢判斷,茅台、五糧液等一線白酒企業2013年的形勢恐不容樂觀。
■ 追問
1 投資者損失誰擔?
違法行為主體來承擔
白酒股一直被市場認為是最佳的抗周期投資品種之一,被市場昵稱為“白馬股”。但自去年年底塑化劑事件以來,白酒股一路下跌,目前又爆出因價格壟斷受罰的消息。
由於這些突發的事件而對相關股票投資者造成的損失,究竟應該誰來承擔?
對此,北京天地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法學博士鄧志鬆認為,發改委對於這兩家公司的處罰,如果依據的事實和証據都是站得住腳的,是依法行政,那就說明這兩家公司本身可能存在涉嫌違法行為,如果投資者因此蒙受損失,那應該由作出違法行為的主體也就是這兩家公司來承擔。
鄧志鬆說,“當然,這其中還有個問題,發改委作為行政機關並沒有正式公開這個處罰,有人把這個消息通過某種途徑披露出來,這實際上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這種情況肯定會對股價造成干擾。由於提前披露消息而造成股價異動,我個人覺得這也是應該承擔一定責任的。”
不過也有分析人士認為,市場的風險總在投資者視野之外。不只是白酒股,食品、醫藥等行業也爆發過大小不一的問題。
2 企業不服怎麼辦?
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鄧志鬆介紹,有兩種方式。一是申請行政復議,而且隻能向發改委申請行政復議,調查機構是發改委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那麼申請行政復議隻能向發改委的條法司申請。如果說企業對於發改委做出的行政復議還不服,可以繼續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因為《行政訴訟法》規定,對於中央部委提起的行政訴訟是由中央部委總部所在當地的中級以上的人民法院來管轄的。另外,企業除了向發改委提起行政復議外,也可以直接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在法律上就這兩種途徑。
以前有很多企業多為選擇提請行政復議,但結果多數是部委表示維持行政處罰不變,也有少數案件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反壟斷法》起草組成員、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王曉曄表示,目前國內企業對於執法機構的判罰還沒有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先例,此前可口可樂收購匯源被判罰違反《反壟斷法》雖然當事雙方都不滿,但最終也沒提出行政復議或者訴訟。她認為,從更好地推廣《反壟斷法》的角度來看,企業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訴訟可以引起更大的關注和討論,有利於《反壟斷法》的普及。
3 罰款會去哪?
上繳到中央財政是慣例
王曉曄表示,《反壟斷法》的罰款按照法律要求是要上繳國庫,不會留在執法部門,但是具體的上繳程序並不清楚。
鄧志鬆介紹,發改委罰款是要直接上繳財政部的。像上一起案件,發改委對韓國三星、LG,台灣奇美、友達等六家液晶面板企業罰款就是類似處理的。發改委作為中央部委機關,這實際上是一種行政處罰,它所採取的罰款,自己是沒有權力對罰款進行使用,必須匯入中央財政。這種處理方式是一種慣例,沒有確定的法律規定。因為反壟斷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執法機構是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后來國務院又分到三個部委包括商務部、發改委和工商總局。作為中央機關做出的行政處罰,一般來講都要上繳到中央財政。
罰款上繳之后,就作為國庫收入的一部分。中央每年財政支出來源都是國庫,國務院每年編制預算,經人大批准再從國庫裡拿錢。這部分罰款一旦上繳國庫,就不會再有返回或其他特殊處理。
(新京報)